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市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8. 以下属于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应调整的项目有( )。
A、固定资产偿债
B、生产成本应付工资变动
C、支付现金股利
D、资产损失转回
答案:ABCD
解析:采用间接列报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时,主要需要调整四大类项目:
(1)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
(2)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
(3)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
(4)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减少净利润的项目-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增加净利润的项目+与净利润无关但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与净利润无关但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时,调增、调减项目的确定原则是:
调整项目 |
要求 |
重点事项 |
利润表项目 |
1、 使净利润减少的,调增 2、 使净利润增加的,调减 |
1、 计入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不予调整。 2、 不考虑经营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票据贴现、现金折扣等) 对于利润表项目,+损失,-收益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1、 会计科目借方,调减 2、 会计科目贷方,调增 |
对于资产负债表项目,+资产的减少,+负债的增加 |
具体各项目调整如下:
调整项目 |
调整思路 |
资产减值准备 |
调增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调增 |
无形资产摊销 |
调增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调增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调增(收益调减)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调增(收益调减)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调增(收益调减) |
财务费用 |
调增 |
投资损失 |
调增(收益调减)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调减)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调减) |
存货的减少 |
调增(存货的增加调减)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调增(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调减)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调增(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调减) |
9. 关于上市公司分红说法正确的是( )。
A、上交所上市公司母公司盈利800万元,合并报表盈利1,200万元,当年分1,000万元
B、中小板公司母公司亏损200万元,合并报表盈利1,000万元,当年分800万元
C、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当年分红1,200万元
D、创业板公司母公司亏损200万元,合并报表盈利1,000万元,当年分800万元
答案:C
解析:《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中规定:关于公司是以母公司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为基准实施利润分配的问题,我们认为,由于提取盈余公积和实施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法律行为,因此,建议《公司法》对此进一步解释。在此之前,公司以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为基础进行利润分配为宜。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中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上市公司,其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了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额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项》中规定,公司制定分配方案时,应按照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等有关规定,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综上所述,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孰低原则适用于中小板、创业板企业,沪深主板没有要求,以“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为基础”。
10. 关于股份限售期,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上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参与配股限售期为12个月
B、控股股东认购的可转债无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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