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设计和开发验证的结果以及必要的措施;
(8) 设计和开发确认的结果以及必要的措施;
(9) 设计和开发更改评审的结果及以必要的措施;
(10)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记录;
(11) 供方评价结果以及由评价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12) 在输出的结果不能够被随后的监视和测量所证实的情况下,组织应证实对过程的确认;
(13) 当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对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14) 丢失、损坏或者被发现不适应使用的顾客财产;
(15) 当无国标测量标准时,用以或校准测量设备的依据;
(16) 当测量设备被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对以往测量结果的确认;
(17) 测量设备校准和验证的结果;
(18) 内部审核结果;
(19) 指明授权放行产品的人员;
(20) 产品符合性状况以及随后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所获得的让步;
(21) 纠正措施的结果;
(22) 预防措施的结果。
(三)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是组织规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
对组织而言,质量管理体系是唯一的,质量手册也是唯一的。
质量手册内容包括:
1、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非适用情况的说明及对其判断的理由;
2、对质量管理体系所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这些程序的引用;
3、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
(四)文件控制
(五)记录控制
管理职责
熟悉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及要求
掌握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
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应做出的承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通过下述活动对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提供证据:
1、 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2、 制定质量方针;
3、 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
4、 进行管理评审;
5、 确保资源的获得。
(二)最高管理者应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三)最高管理者应正式发布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应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为基础,确保其内容满足:
1、 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
2、 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3、 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所发布的质量方针能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并在质量方针持续的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四)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建立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的内容应满足:
1、 包括满足产品所要求的内容;
2、 可测量(目标无论是定量的还是定性的,都应是可测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