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权利;(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审判阶段: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4、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见或通信的权利;
5、出席法庭、参加诉讼的权利;
6、拒绝辩护权;(只有在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时方可拒绝)
7、其他诉讼权利。(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等)
★★辩护律师的义务
1、根据事实和法律,忠于职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对于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的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3、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在庭审中服从审判长的指挥。
4、律师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藏、毁灭有罪、罪重证据,伪造无罪、罪轻证据或者帮助其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真实证言或者作伪证。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检察官、法官,不得向其请客送礼、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6、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接受当事人的财物。
7、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定。
★侦查阶段的律师法律帮助,是指在刑事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等活动。
★★侦查阶段律师法律帮助的内容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
3、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侦查阶段律师法律帮助的意义:1、是司法公正诉讼民主的重要表现也是保证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2、预防办案人员违法收集证据,减少冤假错案发生。
★侦察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形
1、涉嫌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根据案件性质和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程度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的;
4、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5、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拘留、逮捕超过羁押期限的;
★侦查阶段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程序
批准程序。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提出聘请律师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不需要经侦查机关批准。
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会见程序。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具备的条件:
第一,在时间上,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第二,必须由法定的人员进行委托。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第三,委托人没有提出影响律师依法执行职务的不合理要求。
★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
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护律师在调查取证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1、辩护律师调查时须出示律师事务所的调查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一般不得少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