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律师执业证的注册工作。
5、制订律师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6、对律师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7、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
★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机构的管理
我国的律师机构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是经司法部批准外国律师事务所在我国设立的办事处。
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主要有:
1、核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有权核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部门是省级司法行政部门。
2、审批律师事务所的变更和解散。
律师事务所变更和解散时,应当报原批准设立的司法行政部门审批。
3、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及其代表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驻华机构及其代表,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4、对律师机构进行规范监督
★司法行政部门与律师协会的关系
在我国,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关系是:律师协会应当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