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现场产品无检验状态标识或标识错误。
8、顾客财产(标准条款7.5.4)
(1)未对顾客的产品进行验证。
(2)未对顾客的产品进行明确标识,未作好适当隔离。
(3)顾客产品损坏、丢失或不适用时,未记录并向顾客报告。
(4)未将顾客提供的检测设备、无形产品(软件等)纳入控制对象。
9、产品防护(标准条款7.5.5)
(1)未按规定做好包装运输标志、防护标志。
(2)搬运人员未进行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3)未按规定(组织自行规定)定期对库存的进行检查。库存品出现变质损坏。
(4)未接包装作业指导书进行包装作业。
(5)仓库出人库管理混乱
(6)仓库账物不符仓库混乱,不同产品不能清楚地界定。
(7)未按仓库规定(如先进先出。隔离存放)进行。
(8)顾客的产品未隔离存放,不能实施追溯。
(9)合同的特殊包装要求未向作业人员详细解释。
(10)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未经批准。包装材料未经检查。
(11)随发文件不完整。
1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标准条款7.6)
(1)测量设备校准状态标识不是唯一的或没有校准状态标识。
(2)对自制的测量设备.无校准程序。
(3)测量设备超过校准期.
(4)校准结果未记录或记录不适当。
(5)使用中的设备未进行系统的管理(如维护等规定}。
(6)设备的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不一致。
(7)测量软件使用前未经确认。
(8)不对测量设备,而只对设备中的仪表进行校准。
(9)测量人员不按规定调整。
五、测量、分析和改进(标准条款:8)
1、总则(标准条款8.1)
(1)监视和测量活动不能确保符合性利实施改进。
(2)未采用统计技术的需求。
(3)统计技术使用中有错误,可能是缺乏培训,也可能是无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4)数据收集不规范。
2、顾客满意(标准条款8.2.1)
(1)没有规定收集分析、利用顾客满意程度信息的方法。
(2)顾客满意度下降时,未采取改进措施。
3、内部审核(标准条款8.2.2)
(1)未进行审核策划或策划的内容不完整。
(2)每次审核时未编制审核计划。
(3)内审员未经培训或资格证实。
(4)内审后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缺乏记录,或验证记录未报告相关部门及人员,
(5)内审员与被审核部门有直接责任关系。
(6)审核的内容不充分,流于形式。
4、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标准条款8.2.3)
(1)未确定需要进行监视和测量的实现过程。对特殊过程、关键过程未进行收视和测量。
(2)过程监视和测量方法不恰当。
5、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标准条款8.2.4〕
(1)没有产品的验收准则。
(2)监视和测量的阶段不明确。
(3)所有规定的检验未完成,且又未经授权人员批准就放行了
(4)检验记录不全或保存不妥。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