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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常见的不合格项_第2页

考试网(www.examw.com)  2007年9月21日  

(3)组织图不能清晰地反映相互关系、职级关系等。

7、管理者代表(标准条款5.5.2)

(1)没有以文件的形式对管理者代表的职责进行明确。

(2)管理者代表的职责不完整。

8、内部沟通(标准条款5.5.3)

(1)不明确沟通的目的

(2)沟通的工具不明确。

9、管理评审(标准条款5.6)

(1)管理评审未保存记录。

(2)管理评审内容不符合要求。

(3)管理评审不是由最高管理者执行。

三、资源管理(标准条款6)

1、资源提供(标准条款6.1)

(1)资源提供的途径不明确。

(2)资源配置不充分。

2、人力资源(标准条款6.2)

(1)能力需求未确定。

(2)未保存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

(3)培训后未进行考核。

(4)未进行质量意识方面的培训。

(5)检验人员、内审人员、计量人员未取得培训资格。

(6)以学历代替上岗证。

(7)以培训代替上岗资格认可

3、基础设施(标准条款6.3)

(1)设施和设备不充分。

(2)未按规定保存设备维护记录。

4、工作环境(标准条款6.4)

(1)工作环境不符合规定。

四、产品实现(标准条款:7)

1、产品实现的策划(标准条款7.1)

(1)未针对特定的新产品、项目、过程和合同编制质量计划。

(2)建立和实施质量计划时,忽视了对必要的人员和资源的配备。

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标准条款7.2)

(1)产品要求不明确,没有形成文件。

(2)没有规定产品要求,对产品要求评审的内容理解有偏离。

(3)没有依据标书检查合同。

(4)评审的结果与跟踪措施未记录或记录含糊。

(5)未对零星、口头的顾客要求(以口头订单、合同形式体现)进行评审。

(6)交货时发现组织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7)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未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8)合同、订单处理过程中,与顾客沟通不够。

(9)对顾客的投诉没有处理记录。

3、设计和开发(标准条款7.3)

(1)参与设计的不同组别(设计部门之间,设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接口没有规定

(2)设计输人没有形成文件,未作评审。设计输人中未包括适用的法令和法律。

(3)未编制设计开发计划(策划的结果),计划未随设计的进展而适时修改。

(4)每次设计的人员职责、阶段划分不明确。

(5)设计输出资料不完整,没有满足输人的要求,输出中未包含或引用产品验收准则,重要的产品特性未作出规定。

(6)设计输出文件发放前未批准。

(7)设计未评审/验证/确认,或评审不合格仍投产。

(8)评审、验证、确认后的跟踪措施未记录。

(9)设计更改未标识,没有形成文件。

(10)更改审批人员没有授权依据。

4、采购(标准条款7.4)

(1)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尤其是跟踪措施没有记录。采购单上的供应商为未经批准的供应商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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