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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评价:对学习行为的价值做出判断的过程。包含对学习过程的评价以及对学习结果的评价两个方面。
2.学业评价:是指学生的学习成就的评价。是对学习者的学习状况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的过程。
3.量化的评价:哲学基础就是科学实证主义,它强调的是从数量的分析出发,来推断或判断某一对象的成效。
4.质性的评价:哲学基础就是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它强调的是评价的主体取向,即强调评价是对主体的一种多元的价值判断的过程。
5.形成性评价:是一种以学习内容以及具体的过程目标为参照的评价,它主要是伴随在系统的学习过程之中的。
6.总结性评价:是一种以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系统为参照的评价,它通常是发生在系统的学习过程结束之后,有时也被称为“结果评价”。
7.获得性评价:也称习得性评价,通常是以已经确认的教学目标为参照的一种评价,它主要追求的是对个体是否已经获得目标确定的知识与技能的检验。
8.表现性评价:是一种基于表现性任务的评价,即以共同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的多种表现为参照的一种评价。
9.常模参照评价:是将某个预设的位置作为一个“常量”,而预设的依据就是群体在测量时可能获得的一个平均值,也就是说,在编制评价量表之前,已经对群体成绩的平均值有了一个大致的估计,然后以这个“值”为参照来编制评价量表的难、易度。它是一种相对评价,它通常反映的是某一个体在群体中的位置。
10.目标参照评价:是一种将预设的课程目标(包括发展性目标和习得性目标等)作为一种参照,然后通过某种测量的方式,来评定某一个体的行为及其行为结果的评价方式。
11.个性特征参照评价:是以某个个体已有的基础作为一种参照的一种评价。
12.研讨解析法:是一种参与式教学评价的方法,即被评价者与评价者通过对课堂活动的过程或行为的研讨式的分析,从而获得基本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