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年3月,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3年期公司债券36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2400万元;该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净资产额为24000万元,已偿清所有到期债券,并计划于2019年10月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数额不得超过( )万元。
A.9600
B.6000
C.3600
D.3000
【答案】B
【解析】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在本题中,2018年3月发行的1年期公司债券已经到期清偿,而3年期债券未到期,仍应计入余额,因此,本次发行的债券的最高额=24000×40%-3600=6000(万元)。
12.甲公司拟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列各项中构成其发行障碍的是( )。
A.甲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3000万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B.甲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为3000万元
C.甲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一年的净利润较前年小幅下滑,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为1500万元
D.甲公司去年经股东大会决议改选了董事长
【答案】D
【解析】(1)选项A: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2)选项B:发行前股本总额已经达到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肯定不少于3000万元;(3)选项C: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4)选项D: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13.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是( )。
A.与投保人关系密切的邻居
B.与投保人已经离婚但仍一起生活的前妻
C.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D.与投保人合伙经营的合伙人
【答案】C
【解析】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上述人员以外的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5)与投保人不具有上述关系,但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
14.甲为其妻乙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其独子丙为唯一受益人。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指定受益人须经乙同意
B.甲变更受益人须经乙同意
C.如果乙和丙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推定乙死亡在先
D.如果丙先于乙死亡,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赔偿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答案】C
【解析】选项C: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15.甲、乙订立买卖面粉的合同,约定每吨3000元,由丙为乙提供保证;后来,甲、乙未经丙的同意,将面粉的价格调整为每吨3800元。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仍应按照调整前的价格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承担保证责任
D.未经丙的同意,甲乙对价格的调整无效
【答案】B
【解析】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1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答案】C
【解析】选项C:可以先中止,如果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不能解除合同,相反,应恢复履行;只有对方既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才可以解除合同。
17.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住宅楼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B.该住宅楼售出前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一部分,一经售出则不能作为抵押物
C.住宅楼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仅能申请人民法院拍卖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能拍卖住宅楼
D.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住宅楼一同拍卖,但是对住宅楼拍卖所得,乙银行无权优先受偿
【答案】D
【解析】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变价,但对新增房屋拍卖所得款项,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18.老张于2017年2月14日表示将赠与老李2万元,并当场支付老李4000元;同年3月14日,老李将老张的儿子小张打成重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张可以撤销对老李的赠与
B.小张有权撤销其父对老李的赠与
C.老张无权要求老李返还已支付的4000元
D.如果老张行使撤销权,应在2018年2月14日之前行使
【答案】A
【解析】(1)选项ABC: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赠与人(老张)可以行使撤销权(已付的4000元可要求返还,未付的16000元不再支付);(2)选项D: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2017年3月14日)起1年内行使。
1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是( )。
A.商店销售糖果
B.木材加工厂销售原木
C.粮店销售面粉
D.农民销售自产粮食
【答案】D
【解析】(1)选项A:属于常规的货物销售行为,应依法缴纳增值税。(2)选项BCD: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选项B是加工者销售,不符合免税规定;选项C是零售者销售,不符合免税规定。
20.王先生拟将其位于北京的住房转让给李女士,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王先生该项转让行为的增值税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该住房王先生于3年前购入,不需区分住房是否属于普通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B.如果该住房王先生于3年前购入,且该住房属于普通住房的,免征增值税
C.如果该住房王先生于1年前购入,不需区分住房是否属于普通住房,一律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D.如果该住房王先生于1年前购入,不需区分住房是否属于普通住房,一律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答案】B
【解析】(1)选项AB:购入时间在2年以上,且此房位于“北、上、广、深”,如果是非普通住房,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如果是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2)选项CD:购入时间不足2年,不论此房是否位于“北、上、广、深”,均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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