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4.2.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念及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特殊要求
1)发包人主体资格要求
现行法律规范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并没有作出直接的资格规定,因此,法人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以作为发包人,同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8条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故招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发包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2)承包人主体资格要求
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规定了特别资质要求,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和履行受到监管
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管的理解主要包括:
1)发包人选择承包人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
“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因此,违法招标和规避招标的,相关责任人还将承担行政处罚。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受到行政规范的约束
4.2.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种类
(1)按承包内容分类
根据承包内容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及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按价格形式分类
1)单价合同
2)总价合同
3)其他价格形式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1) 《2007版标准文件》合同条款
1)《2007版标准文件》的适用范围
《2007版标准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即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也仅适用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
2)《2007版标准文件》合同条款组成
《2007版标准文件》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三部分组成。
(2)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条款
1)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的适用范围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施工招标。
2)《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组成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组成。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13年7月1日住建部发布了《2013版施工合同》,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在九部委《2007版标准文件》的基础上,结合2013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以及自2007年以来陆续颁布的建设工程相关新法律规范,特别是2012年颁布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合同条款与要素进行了相应修订完善而形成。
1)《2013版施工合同》的适用范围
《2013版施工合同》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仅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同样适用于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承包项目。
2)《2013版施工合同》的组成
《2013版施工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3)《2013版施工合同》的特点
①《2013版施工合同》强调了下列合同管理制度:
A.强调双向担保制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B.细化合理调价制度。
如果价格波动幅度在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范围之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价格波动超过当事人约定的范围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C.完善逾期索赔失权制度。
发包人的索赔期限为28天,发包人未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
D.新增双倍赔偿制度。
逾期支付工程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②《2013版施工合同》完善了合同价格类型。
《2013版施工合同》将合同价格形式改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及其他价格形式3类,该种分类更具科学性,且不易被误解,“其他价格形式”条款的设置也为合同当事人选择不同于单价合同、总价合同的价格形式提供了空间,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成本加酬金或者定额计价等方式计取工程价款。
(4) FIDIC合同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条款
(1)合同主体条款
法律对发包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直接规定,对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亦即发包人,《招标投标法》规定应当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招标条件方可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