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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复习知识要点整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_第7页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10月5日 ]  【

  (九)居住区绿地的规划布局

  1.居住区绿地的功能

  (1)改善小气候;

  (2)净化空气;

  (3)遮阳;

  (4)隔声

  (5)防风、防尘

  (6)杀菌、防病

  (7)提供户外活动场地、美化居住环境。

  2.居住区绿地系统的组成和绿化标准

  (1)组成

  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包括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

  (2)标准

  按每居民平均占有绿地面积(m2/人)和整个居住用地的绿化覆盖率两种指标来衡量。住宅组团不少于0.5m2/人,居住小区不少于1m2/人,居住区不少于1.5m2/人,新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3.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1)要采取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2)利用劣地、坡地、洼地进行绿化。充分利用原有绿化、河湖水面,美化居住环境。

  3)应注意美化居住环境的要求

  4)植物配置力争投资少、有收益、便管理,使整个居住区的绿化环境能保证四季长青。

  4.居住区中心绿地的规划布置

  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表5—l3的规定,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2)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3)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30%;

  (4)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宜采用开敞式,以绿篱或其他通透式院墙栏杆作分隔;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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