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住宅
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确定。
(2)住宅布置,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选用环境条件优越的地段布置住宅,布局应紧凑;
2)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
3)在I、II、VI、VII气候区,主要应利于住宅冬季的日照、防寒、保温与防风沙的侵蚀,在III、IV气候区,主要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入室的要求;
4)在丘陵和山区,除考虑住宅布置与主导风向的关系外,尚应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的地方风对住宅建筑防寒、保温或自然通风的影响。
5)有利于组织居民生活、治安保卫和管理。
(3)住宅净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