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居住区的组成、类型与规划结构
(一)居住区的组成
1.居住区的组成要素
(1)物质要素。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植物、各类建筑物及工程设施。
(2)精神要素。社会制度、组织、道德风俗、宗教、文化艺术修养。
2.居住区的工程组成
包括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
3.居住区的用地组成
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含路面、小广场、停车场、回车场),绿地(指公园、小游园、运动场等集中绿地)。
此外,工业、非配套公建等其他用地不属居住区用地面积之中。
4.环境组成
可分为:内部居住环境和外部生活环境
(二)居住区规模
居住区规模受如下因素影响:
(1)公共设施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
(2)城市道路交通方面的影响
(3)居民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影响。
(4)住宅的层数对居住区人口和用地规模都有很大影响。
城市居住区人口以5万人为宜,用地在50—100hm2左右。
(三)居住区的规划结构
居住区规划结构的基本形式为:
1.以居住小区为单位来组织居住区
人口规模为7000-15000人,用地为17—35hm2。一般以一个小学的最小规模人口为下限,以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服务半径的用地规模为上限。
2.以居住组团为单位组织居住区
组团相当于一个居委会,一般300—800户,1000—3000人。
3.以居住组团和居住小区为单位来组织居住区其结构方式为居住区一居住小区一居住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