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的。
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独立自主就是在国际事务中坚决捍卫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对国际问题自主地决定自己的态度和对策。
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我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绝不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
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符合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时代的要求,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它包括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32.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
走和平发展道路,就是要把中国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一起来,把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联系起来,把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与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中国对内坚持和谐发展,对外坚持和平发展,这两个方面是密切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都有利于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中国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这是中国政府和人民根据时代发展潮流和自身根本利益作出的战略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