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
5.1 估价机构的业务范围
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估价业务(除两项)
三级资质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估价业务(除三项)
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了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城镇房屋拆迁、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估价业务(除五项)
【2009年真题】
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从事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和司法鉴定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有三项业务不能从事。
【2007年真题】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珐》规定,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从事( )估价业务。
A.城市房屋拆迁
B.课税
C.企业清算
D.司法鉴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估价业务(除两项)
5.2 估价机构的分支机构监管
一级资质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二、三级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也不得设立办事处、联络点等
一级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五条件)
名称: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
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记录的专职估价师
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估价师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估价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健全
相关规定
注册于分支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计入总公司的专职注册估价师人数中
在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时,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包括下设分支机构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注册于分支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计入总公司的专职注册估价师人数中。
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包括( )等。
A.房地产估价机构具有一、二级资质
B.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C.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D.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E.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A必须具有一级资质;B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记录的专职估价师。
5.3 估价机构合并、分设
合并
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估价机构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分立
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机构承继原估价机构资质,且应当符合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条件
其他各方按新设立的估价机构申请资质
5.4 估价机构业务监管
业务承揽
估价机构与委托人或业务相对人有利害关系应回避
业务由估价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
分支机构应以总公司的名义承揽业务
估价机构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估价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
异地执业
在异地完成估价业务后,房地产估价机构向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留存估价报告备查
业务转让
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可以与其他估价机构合作完成业务,以合作双方名义共同出具报告
估价所需资料获取
一部分由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提供
一部分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报告出具
报告由机构出具,加盖机构公章
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分支机构以总公司名义出具报告,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估价师签字
估价档案保管
保管期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不少于10年
保管期限届满而估价服务行为尚未结束的,应保管到估价服务的行为结束为止
估价机构解散时,其档案应移交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
甲房地产估价机构与乙房地产估价机构合作完成估价业务,并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共同出具估价报告的前提是( )。
A.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B.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C.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D.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可与其他估价机构合作完成业务,以合作双方名义共同出具报告
房地产估价报告应有至少( )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