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某产品生产企业不涉及通则中规定的5个必备的标准(规定)中一个或几个,企业可以不具备相应的标准。
19、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米、面、油生产企业在成品包装上,经常有短斤少两的行为,建议在现场核查时,抽查成品库中包装成品的计量,看其是否符合《定量包装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答:按细则要求,不对大包装进行净含量检验。《定量包装计量监督规定》也是适用于25kg以内的定量包装产品。对于小于25公斤的定量包装产品,可以按产品标签的明示值进行检验。
20、在出厂检验中,怎样划分批的概念?是定多少天为一批还是以数量多少来界定?
答:一般来说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批不是以天或数量来确定的。
21、在审查过程中,必备的生产设备是否按细则中规定缺一不可,有的企业设备用自制的设备代替是否可以?
答: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的生产设备,企业不是缺一不可,也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工艺进行合理减少。比如,在食醋生产中,有些企业用酒精进行醋酸发酵生产食醋,就可以不要筛选、破碎、蒸煮等等必备的生产设备。企业可以使用自制的生产设备,但要能满足工艺要求。
22、在新版现场审查表2.2.3中提出了“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应满足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要求”,部分产品如纯净水有相应的厂房规范,可以找到空气洁净度的依据,而对大米、茶叶等产品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的要求没有依据。如何判定?
答:关于食品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及空气洁净度,凡是在审查细则中有相应的规定的,按审查细则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核查。在审查细则中没有相应的规定的,审查员可根据大米、茶叶等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要求,对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及空气洁净度进行核查评定。
23、如何核查生产中的过程检验?
答:过程检验的方式是多样的,可以是用仪器进行检验,也可以是进行感观检验。过程检验要有相应的记录。
二、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
24、采用压榨法生产的食用植物油是否测定溶剂残留?
答:按照食用植物油标准,无论采用何种工艺生产食用植物油,溶剂残留项目的必须检验。
25、大米抛光时用的水是否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答:大米抛光时的用水也是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26、大米生产设备、饮用水制水设备等一些生产加工设备,大多为组合型、成套型,企业填报主要生产设备表时应如何填报?
答:生产设备是属于成套设备(组合设备)时,除将成套设备填入表格内外,还应对照各审查细则分项列出其所涵盖的具体功能和相应的设备。
27、高筋小麦粉的许多性能指标已到达专用粉的要求,是否要求高筋小麦粉的企业配备清粉机?
答:不做要求。但企业可以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配备或不配备清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