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贸易技术壁垒(TBT)协议的基本原则
1.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技术壁垒原则
(1)TBT协议中有关技术法规的条款
贸易技术壁垒通常是由各国起草、采用和实施不同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引起的。如果A国的生产商把产品出口到B国,其产品必须符合B国的相应技术法规或标准的要求。两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之间往往存在差异。其中有些差异是由地域爱好、收入水平、地理或其他因素引起的,这类差异具有正当理由,是合理的。例如处于地震多发区域的国家,可能会对建筑材料有更严格的限制;国民收入高的富裕国家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可能更为重视。
考虑到国家间在喜好、收入、地理和其他因素方面存在差异,TBT协议给予成员起草、采用和实施本国技术法规的高度灵活性。TBT协议序言中明确指出:不应妨碍任何国家为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WTO 成员在技术法规方面的灵活性也受到TBT协议的限制。TBT协议明确规定,各成员应保证技术法规的制定、采用或实施在目的或效果上均不会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2)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技术壁垒
对于成员政府,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技术壁垒的含义是:当成员政府为达到某项政策目标(如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而制定一个技术法规时,该法规对贸易的限制不应超过为达到正当目的所必需的内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根据产品的性能而不是产品的设计或技术特性来制定法规。这样做有利于避免对国际贸易的不必要障碍。例如防火门的技术法规应要求防火门能够成功通过所有必要的防火试验。法规可以规定"门必须能够防火30分钟",但不应规定门必须由什么材料制成等内容。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技术壁垒还意味着当导致采用某技术法规的环境已不存在或已改变时,或为达到有关目的可以采用其他对贸易限制较轻的手段时,此技术法规应取消。
(3)技术法规引起的不必要贸易技术壁垒
当某技术法规的内容超出为达到正当目标所必需的内容或当某技术法规不能实现正当目标的时候,此技术法规将给贸易带来不必要的技术壁垒。考虑到正当目标不能实现所带来的风险,当正当目标能够通过对贸易限制较少的手段实现时,使用技术法规对贸易进行限制就超出了必要范围。
协议规定了制定技术法规的正当目标是: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
(4)合格评定程序
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技术壁垒原则同样适用于合格评定程序。如果对产品是否符合进口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进行评定的程序所规定的条件或所需要的时间超过符合评定所需要的必要条件或时间,则此合格评定程序会引起不必要的贸易壁垒。例如,向申请合格评定方索取的信息不应超出评定所必需的内容,评定用设备的设置地点及样品的抽取不应给被评定方造成不必要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