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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资料(5)_第2页

来源:新浪教育 [ 2011年8月25日 ] 【大 中 小】

  四、出证

  ★出证:是指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经审查核实后,认为符合办证条件的,依法制作并出具公证书的活动。出证是公证活动的结果之一,是公证程序的最终环节。

  ★公证书:指公证机构按法定程序制作的,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的文书。

  ★公证书的基本内容:1、公证书的编号。2、当事人基本情况。3、公证证词。4、承办公证员签名或盖章、公证处印章和钢印。5、出证日期。

  ★法律行为公证的出证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表示真实。

  3、行为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公证出证的条件

  1、该事实或文书对公证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亦即该事实或文书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或活动将产生法律上的后果或影响。

  2、或文书真实无误。真实无误,是指事实或文书是客观存在的,不是虚假或伪造的;事实或文书的内容与客观实际相一致,不得扩大、缩小或任意更改。

  3、事实或文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由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或影响,因此,该事实或文书的内容就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

  ★文书上签名、印鉴公证和文书文本公证的出证条件

  这类公证又称为认证公证。对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要求签名、印鉴应当准确、属实,即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是当事人本人签署或加盖的,而且签署或加盖是本人的姓名(名称)或印鉴;对于文书的文本公证,则要求文本内容与原本完全一致,它包括:证明原(正)本与副本相符,文书的复印件、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文书的译本与原文相符等。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出证条件★

  1、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出证的程序

  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申请并经过审查后,对于不符合出证条件或者有违法的申请公证事项,有权行使拒证权,即不予办理公证。

  ★对于符合出证条件的,承办公证人员应当按照公证事项的类别、内容、查明的事实及所依据的有关规定,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草拟公证书、公证书拟好后,除主办公证员承办的不需要审批的公证事项外,应将草拟的公证书,连同卷宗报公证机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

  ★一般的公证事项由审批人独自批准;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应提交公证机构处务会议讨论后审批。

  ★公证书的形式要件

  ★公证书格式主要分为定式公证书格式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两种。

  公证书的送达一般以当事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为基本形式,公证书也可由代理人代领。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有困难的,如当事人不在公证机构所在地或者当事人因身体状况不能到公证机构领取的,可由公证机构发送,公证书可以以邮寄方式送达,也可派人直接送达。

  ★公证期限,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所要遵循的时间

  ★公证期限的意义:1、保证公证机构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各项公证活动2、督促公证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事物,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办证期限,即公证机构从受理到出具公证书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公证机构应当从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计算不是连续进行,中间的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不包括在内。另外对于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证机构无法工作的时间、因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不齐全而需要补充的时间以及公证机构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时间也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其他办证期限

  例如根据公证词制作公证书的期限为7日;提存物的保管期限为5年;公证卷宗归档的期限为3个月等。

  ★终止公证:指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理由致使公证机构不能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时,而决定结束公证程序。

  ★终止公证的法定情形

  1、因当事人的原因超过了法定办证期限的;

  2、当事人撤回申请的;

  3、因当事人死亡(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或者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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