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某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部分。项目投资额为5000万元,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15日上午9时整。
(2)接受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2h。
(3)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h前提出。
(4)投标有效期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共90d。
并规定,建筑工程应由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应由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招标人鼓励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参加投标的企业中,A、B、C、D、E、F为建筑公司,G、H、J、K为安装公司,L、N、P为装修公司,除了K公司为二级企业外,其余均为一级企业。上述企业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的组成见表4。
在上述联合体中,某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若中标,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将该联合体协议送交招标人;联合体所有与业主方的联系工作以及内部协调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且需向牵头人支付各自所承担合同额部分1%的管理费。
问题
1.该项目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采购是否可以不招标?说明理由。
2.分别指出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按联合体的编号,判别各联合体的投标是否有效?若无效,说明原因。
4.指出上述联合体协议内容中的错误之处,说明理由或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1.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采购必须招标。理由: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如果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也必须进行招标。该项目设备采购估价虽然为8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额为5000万元,所以必须进行招标。
2.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的判断及理由如下。第(1)条不正确。理由:投标截止日期是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20日。第(2)条不正确。理由:招标人接受投标文件为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第(3)条不正确。理由: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第(4)条不正确。理由:投标有效期应该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
3.联合体的投标是否有效的判断及理由如下。
(1)联合体Ⅰ的投标无效。理由:投标人不得参与统一项目下不同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Ⅰ中的L公司参与了联合体Ⅶ的投标。
(2)联合体Ⅱ的投标有效。
(3)联合体Ⅲ的投标有效。
(4)联合体Ⅳ的投标无效。理由:投标人不得参与统一项目下不同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Ⅳ中的E公司参与了联合体Ⅶ的投标。
(5)联合体Ⅴ的投标无效。理由:联合体中缺少建筑公司,若其中标,主体结构工程必然要分包,而主体工程分包是违法的。
(6)联合体Ⅵ的投标有效。
(7)联合体Ⅶ的投标无效。理由:投标人不得参与统一项目下不同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Ⅶ中的E公司与L公司分别参与了联合体Ⅳ和联合体Ⅰ的投标。
4.联合体协议中的错误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错误之处: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正确做法: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错误之处:签订合同后提交联合体协议。
正确做法:联合体协议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招标人。
(3)错误之处: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正确做法: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