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词解释
1、乡遂制度:西周的乡里地方基层组织十分完备,这种基层地方组织称乡遂制度。即王畿百里之内为乡,是贵族和平民的居住区。王畿百里之外为遂,为农村地区。
2、"乡三物":指的是西周时由掌管政教法令的大司徒颁布的,由乡里基层负责人具体实施的一种教化庶民、选拔人才的方法,具体指六德、六行和六艺。
3、"游说之士":以游说形式,宣传自己的政治和治国主张,并由此入仕,帮助各国国君治理国家的这部分士称之为"游说之士"。
4、客卿:他国之士通过游说成为异国之官。
5、郎选:是汉代推行的一种选拔郎官出任中央或地方官员的特殊的选官制度。
6、察举制是一种由皇帝亲自颁布诏书,指定举荐科目,然后由中央和地方官级官员按科目规定举荐人才,所举人才经一定考试程续后充任官职的选官制度。
7、征辟制:又称"公府辟士"。朝廷招聘的称征,三公以下招布衣入仕的称辟。
8、"清议"之风:指自东汉以来,在士大夫中间形成了一种品评公卿和时政的风气。
9、科举制:是一种"分科取士"的选官制度,它有定期统一考试的规定,有不同的科目考试内容,它主要以考试成绩高下定录取与否,考试合格者依一定程序可授予官职。
10、"特奏名":是宋代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非常特殊的,对那些屡考不中、多次落第的考生所采取的特赐科举及第的方法,故又称"恩科"。
11、八股文:明代科举考试采用一种特殊的文体,有如下特点:一是命题范围只限于四书五经。二是每篇文章形式统一。
12、"三鼎甲":乡试第一名称解元,会试第一名称会员,加殿试第一名状元,俗称"三鼎甲"。
13、"童身试":分县试、府试和院试三级,合格者方可称生员,即取得进入府、州、县学学习的资格。
14、"三舍法":宋代三舍考选法或三舍选察升补法的简称。宋神宗时取士法,为 元丰 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
15、殿试:又称"御试"。省试合格者,由皇帝或三品以上大臣主持在殿廷举行。
16、"类省试":四川举子因地处偏远,可就地于四川的安抚制置司考试,其考试等级相当于省称,故称"类省试"。
17、"及第":科举士人考试合格称"及第"。
18、"释褐试":唐及第士人如要做官,还需要通过吏部的"省试"(又称"释褐试"。
19、乡贡:即地方州县贡举的士人(须经所在州县考试,合格者方得荐送中央)。
20、"国子六学":国子监所辖的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
21、"阳嘉改制":东汉时期,对岁举的孝廉科开始实行考试,因为孝廉的德行标准很难有明确的标界,实行考试意在使德与才结合,孝廉科实行考试始于东汉顺帝嘉元年(132)。这次由尚书令左雄主持对察举方法的改革。历史上称作"阳嘉改制"。阳嘉改制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了孝廉的岁举试。
22、孝廉:所谓孝廉指的是孝子、廉吏。选拔标准主要根据儒家的伦理思想,选拔时主要看重的是德行。
23、秀才:秀才科主要举荐对象为那些才学异能之士,因此又称称作"茂才异等"科。
24、贤良方正,贤良文学:为特举科目,不常设。主要举那些德才兼备的人。一般来说,贤良指品行端正之人,文学指通晓儒经之人。二者一般都是现任官吏,授于的官品也比较高。
25、"任子制":所谓任子,即后世的门荫(或称恩荫)制。汉制规定:二千石以上现任官任职满三年的,可推举子弟一人为郎。
26、"赀选":所谓"赀(财)选",指的是拥有资产十万钱以上的非市籍商人,可以通过缴纳一定钱财后侯选为郎官。
27、乡里选士:又称乡举里选,这是西周时期,通过基层组织推举和选拔地方人才的制度,主要在王畿地区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