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述题
1、论宋代监察制度的基本特点。
答案要点:第一,台谏职权统一,均为监察百官臣僚,尤其以宰相为主要监察对象,由此造成以宰相为首的政府与台谏的矛盾加深。第二,宋代台谏官可以"风闻弹人"并明确规定如御史任后百日无弹劾则罢、降官职或罚"辱台钱",因此,宋代台谏官专以寻找官员过失为能事,这样做虽使官员不敢过份为非作歹,但也造成百官惶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宋代官员因循守旧、迂腐无能与此有一定关系。第三,宋代监察御史对地方监察的职权大部为长驻地方并有行政等权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和通判所分割。
2、元代地方监察制度的特点分析。
答案要点:元代对地方监察也有其特点,如同中书省有派出机构行中书省一样,元御史台也有派出机构"行御史台",也设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官。不过行御史台只设在江南和陕西两地,行御史台的设立使中央御史台的总体监察权有所削弱,元还在全国设二十二道监察区,以监察御史为"肃政廉访使",长驻地方进行监察。
3、与明代都察院比较,清代都察院系统有那些变化?
答案要点:清朝监察制度大体袭明制但也有所变化,都察院是全国最高监察机构,但与明都察院相比有所变化:第一、都察院长官为左都御史和左付都御史,右都御史和右付都御史例为总督、巡按兼衔。第二、都察院左都御史、左付都御史、左佥都御史等实行满汉复职制,均为满汉各1人。第三、都察院所属机构较明代多,原独立系统的六科给事中至清时成为都察院所属机构。另有十五道,是按省区划分的都察院所属监察机构,各道均设掌印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掌地方监察和中央各衙门监察事务。职权范围很广。各道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合称"科道官"。
4、论明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案要点:(1)监察机构有北京、南京两套系统。中央最高监察机构称都察院。(2)按省区划分,明分十三道监察区,设十三道监察御史110人,"主察内外百司之官邪"。除都察院,明还有专门监察中央六部,直属皇帝的一种独立监察官,称"六科给事中"。(3)监权多门,有主要监察机构都察院。有主要监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也有检校、厂卫特务组织,兼领对官民的司法审判和监视风闻奏事之权。(4)对地方监察的御史巡按制度。明代监察御史的主要职掌是奉皇帝谕旨巡察地方省府州县。这种巡察纠劾地方官员的御史称"巡按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