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货物评标方法和因素
(1)评标方法
机电规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价法”实质上均属于综合评估法。
政府采购规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属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而“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均属于“综合评估法”。
评标步骤包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签署等形式评审;对投标人的资格评审;对投标文件报价的响应性评审,并纠正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的响应评审包括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及合同主要条款和主要技术规格与要求等是否存在重大偏差。
(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选择因素及运用
指以价格因素为主导的评标方法。
(3)综合评估法的选择因素及运用
适用于:技术复杂,技术和管理实施能力及实施方案比较重要的项目。
1)选择综合评估法考虑的因素。
①货物功能的复杂性和货物技术标准的通用性。 ②合同计价类型。
2)综合评估法评标因素的设置。
①技术因素
A.货物的质量性能。B.货物的技术经济指标。C.货物的配套性和兼容性。D.货物的使用寿命。E.货物营运的节能和环保指标。F.其他技术因素。如设备先进性和成熟性、零配件供应及售后服务维修情况以及原材料的质量技术等。
②价格因素
A.货物本体价格及构成。B.技术服务和培训费用。C.运输、保险费用及其伴随费用。D.运行和维护成本。E.支付方式和进度。
③商务因素
A.资质业绩和质量保证体系。B.履约信誉和财务状况。C.其他因素。
3)综合评估法的运用。货物综合评估法有三种较常用的运用方法:
①最低评标价法的选择及运用。采购后期运行成本较高的货物以LCC最小化作为比较选择的标准。 ②综合评分法。 ③性价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