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的特点——掌握
标准文本为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编制的《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册与第二册是通用与专用的关系,两者密切相关,既是原则与具体的结合,也是具体对原则的补充。第一册对商务内容作出基本规定,如果招标人需要对第一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可在第二册中另行规定。
(2)招标文件的特点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与一般货物招标文件比有以下特殊内容和特点。
1)资金来源。 2)招标机构。 3)投标人国别。投标人可中国,也可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投标人回避。 5)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原产地应是中国或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限。异议内容应在开标日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相应的主管部门一次性全部提出,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
7)投标报价。国际贸易的价格方式由价格、货币名称和价格术语三部组成。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常用的价格术语包括:EXW工厂交货价,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俗称离岸价),CFR成本加运费价,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价(俗称到岸价),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价,DDP完税后交货价。
要求外国投标人以FOB、CFR、CIF价格术语报价,国内投标人以DDP价格术语报价。 常用价格术语的责任、风险、费用对比
代码 |
交货地点 |
风险划分界限 |
租船订舱 |
办理保险 |
进口税 |
EXW |
出口国工厂 |
货交买方 |
买方 |
买方 |
买方 |
FOB |
出口国装运港船上 |
越过船舷 |
买方 |
买方 |
买方 |
CFR |
出口国装运港船上 |
越过船舷 |
卖方 |
买方 |
买方 |
CIF |
出口国装运港船上 |
越过船舷 |
卖方 |
卖方 |
买方 |
CIP |
出口国某一地点货交承运人 |
货交承运人 |
卖方 |
卖方 |
买方 |
DDP |
进口国指定地点 |
指定地点货 交买方 |
卖方 |
卖方 |
卖方 |
从上到下买方承担责任和风险越来越少,卖方承担责任和风险越来越大。
8)投标货币。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贷款方对投标货币有特别规定按规定的货币。机电使用美元作为评标货币。
9)语言要求。可以使用中文、英文或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写。
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写时,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中文版本与英文版本如有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
10)引用技术标准。国际招标文件须在使用国内标准的同时引用相关国际技术规格标准,二者以较高要求为准。
11)加注“*”号的主要条款(参数)。
12)投标文件的签署。报价部分及重要的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标注“*”的条款或参数)响应的内容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人逐页小签。
13)一般条款和参数的偏离调整。参数的偏离加价一般为0.5%,最高不得超过1%。
14)合同条款。与国内贸易合同条款有差别,如付款方式、交货方式、仲裁、商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