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 期货基础知识 >> 基础知识复习辅导 >> 文章内容

2019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复习资料6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3月7日] 【
 本文导航

  考点四、期货结算机构职能

  1、 担保交易履约2、结算交易盈亏3、控制市场风险

  考点五、期货结算机构的形式

  第一,结算机构是某一交易所的内部机构,仅为该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第二,结算机构是独立的结算公司,可为一家或多家期货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目前,我国采取第一种形式。

  考点六、期货结算制度:分级结算制度

  三个层次:

  结算机构对结算会员结算

  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或者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代理客户之间结算

  非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代理客户结算

  考点七、我国境内期货结算机构

  我国境内期货结算制度分为全员结算制度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两种类型。

  1、全员结算制度:上海、大连、郑州

  2、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中金所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按照业务范围,会员分为交易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

  别结算会员四种类型。

  交易会员不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它属于非结算会员。

  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均属于结算会员,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受托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全面结算会员既可以为其受托客户,也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3、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配套建立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会员通过缴纳结算担保金实行风险共担。

  结算担保金包括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

  基础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

  变动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中超出基础结算担保金的部分,随结算会员业务量的变化而调整。

  结算担保金应当以现金形式缴纳。

  例题:()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

  A.基础结算担保金

  B.变动结算担保金

  C.特别结算担保金

  D.交易结算担保金

  答案:A

  考点八、期货公司的业务管理

  1.对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在我国,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

  期货公司除可申请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外,还可以申请经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期货业务。

  即按照《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设立的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从事金融期货经纪、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的,应当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依法登记备案。

  2.期货公司的业务类型

  (1)期货经纪业务

  (2)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不得向客户做获利保证,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不得对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作出确定性的判断,不得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期货投资咨询活动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报酬,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资产管理业务

  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

  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接受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最低限额;

  不得占用、挪用客户委托资产;

  不得以转移资产管理账户收益或者亏损为目的,在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买卖,损害客户利益;

  不得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交易;

  不得利用管理的客户资产为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例题: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资产管理业务,()

  A.不得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

  B.不得占用、挪用客户委托资产

  C.不得利用管理的客户资产为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D.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报酬

  答案:ABC

1 2 3
责编:jiaojiao95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