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106030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
2Z106031掌握单价合同的运用
当发包工程的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则可以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
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可以缩短招投标时间。
采用单价合同对业主的不足之处是,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即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5) 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
在变动总价合同中,通货膨胀、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工作条件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条件可以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h.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四、总价合同特点和应用
一般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任务和范围比较明确,业主的目标、要求和条件都清楚的情况下才采用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
2Z106033 了解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运用
一、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含义
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
承包商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
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
(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
(2)时间特别紧迫
对承包商来说,这种合同比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低,利润比较有保证,因而比较有积极性。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不利于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在非代理型(风险型)CM模式的合同中就采用这种方式。
四、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用
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CM单位的合同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在国际上,许多项目管理合同、咨询服务合同等也多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方式。
|
总包合同 |
单价合同 |
成本加酬金合同 |
应用范围 |
广泛 |
工程量暂不确定的工程 |
紧急工程、保密工程 |
业主的投资控制工作 |
容易 |
工作量较大 |
难度大 |
业主的风险 |
较小 |
较大 |
很大 |
承包商的风险 |
大 |
较小 |
无 |
设计深度要求 |
施工图设计 |
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
各设计阶段 |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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