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注册信息修改或材料补充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后,依次点击“个人办事”→“国务院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在自动跳转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办理事项页面中(此操作具体说明详见本文“3.1.1.登录注册”、“3.1.2.人脸识别认证”),点击【信息修改或材料补充】按钮,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个人信息修改)页面。如图<三十二>所示:
图<三十二>
图<三十三>
个人信息修改页面,主要用来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也可修改民族、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信息、毕业时间。
若修改民族、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信息、毕业时间,可在“基本信息”栏目中直接修改。
注意:若只需修改民族、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信息、毕业时间的,请勿在“修改信息”栏目中,输入任何信息,也不要上传任何附件材料。
若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在“修改信息”栏目中,输入正确的姓名或证件号码以及情况说明。
注意:若修改身份证或姓名,证明材料必须重新上传,修改其他信息无需上传。
在“申报材料”栏目中,点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注:该工具仅用于一寸白底免冠照的审核处理,其他照片或扫描件不用此工具处理),下载并打开工具后,点击工具中的【打开照片】按钮,对一寸白底免冠照进行审核,并根据提示对照片进行修改,直至工具提示“审核成功”,点击【保存照片】按钮,选择照片存放路径,系统可上传此一寸白底免冠照。其他申报材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即可。
在“短信验证码”栏目中,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按钮,输入发送至手机的短信验证码。
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您所申请的事项已经提交成功!”,如下图<三十四>所示:
图<三十四>
3.1.5.最 新业务办理进度查看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后,依次点击“个人办事”→“国务院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在自动跳转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办理事项页面中(此操作具体说明详见本文“3.1.1.登录注册”、“3.1.2.人脸识别认证”),点击【最 新业务办理进度】按钮,进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进度查询页面。如图<三十五>所示:
图<三十五>
图<三十六>进度查询
4.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31-66680788
0531-66680789
0531-66680792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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