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劳动者无过失,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
第一,劳动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
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③裁员。
(4)企业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①患有职业病或者疑似有职业病的
②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且距法定年龄不足5年
⑥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①提前书面通知
②征求工会意见
③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①劳动合同期满的
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③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④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⑤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
⑥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企业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①提前通知
②终止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③终止合同应办理相关手续
3、企业劳动合同的续订
①患有职业病或者疑似有职业病的
②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④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且距法定年龄不足5年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
(一)企业劳动争议概述
1、概念:指企业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与义务发生的争执。
2、种类:劳动者与企业;工会与企业
3、处理原则:着重调节,及时处理;依法处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自主协商和调解
1、企业内部调解
2、内部调解机构
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
3、劳动争议调解原则
自愿原则和民主原则
4、调解的程序和期限
调解准备、调解开始、实施调解、调解终止。
30日内提出申请,调解委员会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调解委员会应该自当事人申请调解30日内结束。如果调解不成,则当事人于劳动争议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企业劳动争议的仲裁
1、概念: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是非、明确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做出裁决的活动。
2、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和仲裁庭
3、企业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和参加人
劳动者和企业当事人和相关第三人
4、企业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
地域管辖;级别管辖
5、企业劳动仲裁的回避制度
①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他关系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6、企业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
当事人被害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企业劳动仲裁仲裁调解
8、企业劳动仲裁的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上诉。
9、企业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期限
①程序:立案,裁决,结案
②期限:仲裁庭外处理企业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需要延期的,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四)企业劳动争议的诉讼
1、概念: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2、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①劳动者与企业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②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
③与企业发生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发生的纠纷
④企业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后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的
⑤劳动者与企业的劳动合同金、保证金、抵押金及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产生争议的,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后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的
⑥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企业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后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的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
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企业、劳动者、有关的第三者
5、企业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效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6、企业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证据
①举证责任。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并在自己的主张最终不能得到证明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责任。
②举证时限制度。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情举证期限,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