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概念
一、内容提要:
1.土地市场概念
2.土地市场的特点
3.土地市场的分类
4.土地市场的功能
5.土地市场的运行机制
6.我国土地市场的现状
7.土地市场管理的内容
8.土地市场供需调控
9.土地使用权转让
10.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条件
11、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概念
二、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土地市场交易与监管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市场概念、特点、分类,监管调控的内容,土地使用权转让概念和内容,土地使用权抵押概念和条件。
熟悉:土地市场的功能、运行机制,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概念。
了解:我国土地市场现状与发展过程。
四、内容辅导:
(一)土地市场概念(掌握)
1、狭义的土地市场
土地市场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市场是指进行土地交易的专门场所,如土地交易所,不动产交易所等。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市场主要指城镇土地市场。
2、广义的土地市场
广义的土地市场则是指因土地交易所引起的一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土地市场由于其经营的产品具有价值大,位置固定等特点,产品难以集中到固定的场所去交换,其交换活动尤其需要凭借金融、信息等部门的作用才能完成。因此,土地市场的内涵一般难以用狭义的市场定义来概括,而应包括中间商、代理商、金融信用、广告信息等一切构成土地产权交换关系的经营性活动。
3、土地市场的主体和客体
(1)土地市场主体。土地市场主体即土地市场的参与者(法人和自然人),包括供给者、需求者、中介者和管理者。
A.供给者。供给者是向土地市场提供交易对象的经济行为主体,主要是土地所有者和开发者、使用者(含经营者)。
B.需求者。需求者是通过土地交易取得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土地权利的单位和个人。
C.中介者。由于土地市场信息缺乏,交易过程需大量的专业知识,而普通买者并非经常参与土地交易。因此在土地市场上,通过土地供求双方直接面议成交的仅为少数。对于大量的土地交易,土地供求双方往往通过土地交易中介机构(如经纪人等)来完成。可见,土地交易中介者是土地市场中的一个重要主体。
D.管理者。市场的管理者的基本任务在于维持交易秩序,提供交易质量和效率,协调土地交易关系。管理者包括国家的有关部门,如土地、房地产、物价、工商行政、税务等管理部门。除必要的行政手段外,主要通过价格、税收、信贷、利率等经济杠杆进行管理。
(2)土地市场客体。市场客体是市场交易的对象。土地市场运行中的客体,就是土地本身及其产权关系。土地最基本的特点是土地在流通过程中,流通或转移的不仅是土地物质体,更重要的是土地产权关系。因此,土地产权关系及其在市场运行中的交换,构成土地市场客体的主要内容。
例题:土地市场主体包括()。
A.供给者
B.需求者
C.土地本身及其产权关系
D.中介者和管理者
答案:ABD
解析:土地市场主体。土地市场主体即土地市场的参与者(法人和自然人),包括供给者、需求者、中介者和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