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进高校分类管理,实施高校特色培育工程,促进高等教育办出特色
1.改革目标
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高校能动性。实施高校特色培育工程,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专业点,有效克服我省高校办学同质化明显、内涵不足及特色不显等问题。
2.改革内容、措施
(1)推进高校分类管理,建立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体系。
(2)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制订《海南省高校章程管理办法》,加强高校章程及制度建设,促进学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实施高校特色培育工程。制订“海南高校特色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周期和成效以及相关评审、验收标准。
3.改革进度安排
(1)2014年改革事项及预期目标
①启动国内高校分类管理现状调研,形成海南省高校分类管理初步方案。
②指导各高校加快章程建设,完善章程评议核准程序。
③制订“海南高校特色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周期和成效以及相关评审、验收标准。启动第一批次院校建设工作。
④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教师、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法律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
⑤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
(2)2015年改革事项
①促请出台《海南省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条例》。
②要求高校提交发展规划至省教育厅备案。
③实现所有高校制定并颁布高等学校章程。
④建立“海南高校特色培育工程”专项基金。遴选第一批高校进行特色及优势学科专业重点建设。
(3)2016-2018年改革事项
①推进第二批“海南高校特色培育工程”建设。
②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
③推进高校自我评估、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检测“五位一体”的教学评估制度。
④推动高校之间学分互认,推动自学考试、开放大学与普通高校之间学分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