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本类题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并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认为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打[√];认为表述错误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 :0
【考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解析】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2) :1
【考点】税法要素
【解析】略
(3) :1
【考点】会计工作的相关内容
【解析】会计工作具有时效性、程序性、制约性和责任性及监督职能,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4) :1
【考点】填写票据的基本要求
【解析】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5) :1
【考点】法律责任
【解析】《会计法》第4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反会计法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6) :1
【考点】支票的使用
【解析】《票据法》第87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票面金额若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则为空头支票。但本题中,李某转账时,付款人处实有金额6.9万元大于支票票面金额6万元,所以不是空头支票。
(7) :1
【考点】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解析】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8) :0
【考点】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解析】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所以,管理会计档案的不都是属于会计岗位。
(9) :0
【考点】银行汇票的使用要求
【解析】现金银行汇票仅限于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为个人,且必须交存现金的,才可以办理。只要申请人、收款人中有一个不是个人的,就不得为其办理现金银行汇票。
(10) :1
【考点】会计职业道德的特点
【解析】在我国,为了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的调整职能,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中的许多内容都被纳入了会计法律法规。如《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均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和要求作出了规定。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也体现了一定的强制性。
(11) :1
【考点】私设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
【解析】《会计法》第42条规定,单位私设会计账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2) :1
【考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解析】重要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13) :1
【考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解析】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14) :1
【考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解析】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这是会计监督职能的体现。
(15) :1
【考点】支票管理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87条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16) :0
【考点】会计监督
【解析】会计监督可分为单位内部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题干中群众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的内容。
(17) :0
【考点】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解析】《会计法》第33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所以,财政部门并不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唯一实施主体。
(18) :1
【考点】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解析】略
(19) :1
【考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自我教育的概念
【解析】自我教育是相对于接受教育而言的,是一种通过自我学习,自身道德修养的行为活动,是内在教育。接受教育是教育的外在教育,是指通过学校或培训单位对会计人员进行以职业责任、职业义务为核心内容的正面灌输、以规范其职业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教育。
(20) :0
【考点】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解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36条规定,企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应当一致。以不同的依据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实际是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制止和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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