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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前密训试题及答案4_第6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0月31日]  【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C、D,属于不征税收入。

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在发生的所属期确认扣除,而不是在实际支出时确认扣除;选项B,企业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选项D,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提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税前扣除限额;选项B,保险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按所签服务协议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税前扣除限额;选项D,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不得税前扣除。

6、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股息所得=2000×25%=500(万元);投资资产转让所得=2300-500-1200=600(万元)。

7、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C,为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项目;选项D,广告费支出可以限额扣除,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扣除。

8、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职工福利费准予扣除的限额=1200×14%=168(万元),纳税调增=180-168=12(万元)

工会经费准予扣除的限额=1200×2%=24(万元),纳税调增=28-24=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准予扣除的限额=1200×2.5%=30(万元),纳税调增=40-30=10(万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广告费支出准予扣除的限额=40000×30%=12000(万元),实际支出800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9、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对轻工、纺织、机械和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新购进的研发和

1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企业重组的特殊税务处理,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的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1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船舶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12、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预约定价安排是企业可以与税务机关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定价的一种事先安排。

1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一般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选项B,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选项D,符合条件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1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1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上市公司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征免个人所得税。即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到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6、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2017年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800-800)×10%=240(元)

2017年3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200-800)×10%=300(元)

全年应纳税额=(4000-800)×10%×10+240+300=3740(元)

17、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生产经营与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18、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定额扣除办法;选项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因不涉及必要费用的支付,不得扣除任何费用;选项C,财产转让所得适用会计核算扣除办法。

19、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员工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税款。

2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非经营用小汽车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选项B,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22-20+8-3500×12÷10000=5.8(万元);选项C、D,手稿原件拍卖所得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并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税。

2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全年一次性奖金/12=54000÷12=45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54000×10%-105=5295(元)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2000-3500)×25%-1005=162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5295+1620=6915(元)

22、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采取由一方扣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甲企业10月份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00×10%-105=195(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个人所得税计算。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扣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以纳税人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有利于征管,采取由支付者一方减除费用的办法,即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才可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的,无须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的规定。难度不大,主要是文字性表述比较晦涩,不容易理解,建议耐心翻看教材,最起码有个印象。

24、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投资所得包括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投资所得。考查内容为国际税收中的一个小知识点,难度不大,主要是针对性教材新增的内容着重把握,因为新者常考,需要予以注意。

2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新增实收资本按照“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0.5‰计税贴花,新建其他账簿和专利证按照每件5元贴花,税务登记证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计算缴纳印花税,甲公司2017年应纳印花税=200×10000×0.5‰+(10+1)×5=1055(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印花税的内容主要是把握计税依据和征税范围,税收优惠有时会结合在计算中一并考查,考生需要细心做题。

26、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选项C,应按“借款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印花税征税范围。考生需要重点关注印花税的免税规定及权利、许可证照包括内容。相关知识点拓展:

(1)权利许可证照:

有且仅有5证——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2)加工合同区别贴花:

①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②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③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和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3)产权转移书据与技术合同:专利权转让属于所有权的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以0.5‰计税贴花;专利申请转让不是所有权的转让,应按“技术合同”以0.3‰计税贴花。

27、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房产原值=1500+2000+60=3560(万元),房产原值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房产税计税依据。相关知识点拓展如下: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3)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8、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知识点如下: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2)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对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2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的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该厂2017年度应纳的车船税=1.499×3×16+1.2×16×50%+2×360=801.55(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难度不大,题目基本给出计算条件,直接计算即可。需要注意的是,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客货两用车依照货车的计税单位和年基准税额计征车船税。另外,车船税的减免税优惠可能结合在计算中考查,考生如果忽略,会直接导致题目算错。

3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摩托车按“每辆”作为计税单位;选项B,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作为计税单位;选项C,商用货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作为计税单位。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车船税的计税单位。属于基础知识,难度不大,得分容易。车船税的计税单位有:

(1)辆——乘用车、商用客车、摩托车。

(2)整备质量每吨——商用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3)净吨位——机动船舶。

(4)艇身长度每米——游艇。

31、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C,契税是以在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甲企业以房产投资、乙企业向丙企业出售房屋,二者都属于转让方,不缴纳契税;选项B,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本题为30000万元)为计税依据,由承受方丙企业缴纳契税;选项D,以房产作投资、入股,视同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本题为24000万元)为计税依据,由承受方乙企业缴纳契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契税的处理。难度不算大,但具有一定综合性,需要注意契税由产权承受人缴纳的规定。我们在做题时既需要有统筹全章的气魄,也需要有张飞穿针的耐心和细致!

3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以房产抵债的,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乙企业应缴纳契税=9000×3%=270(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难度不大,在契税的计算中,税率会给出,所以关键是掌握契税的计税价格包括的几项内容。相关知识拓展:

可关联税法(一)中土地增值税——在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中,契税是作为“取得土地支付的金额”项目扣除的。

33、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CD属于国际税法原则。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国际税收原则。难度不大,主要是文字性表述,记住即可得分。要注意区分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和国际税法原则。

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单一课税原则、受益原则和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国际税法原则:优先征税原则、独占征税原则、税收分享原则、无差异原则。

34、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包括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相关知识点如下:

(1)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包括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2)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包括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与控制中心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控股权和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标准。

3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具体规定如下: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36、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该公园2017年度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0.5+0.1)×3=4.8(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比较简单,一般会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结合考查。计算没有什么难度,重点就是细心再细心!减免税优惠要牢记再牢记!

37、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占用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和征收管理。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人们常说的耕地一般指狭义的耕地,即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如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农田,还包括种植蔬菜和果树的菜地、园地。耕地还包括其附属的土地,如田间道路等。此外,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还包括如下两种情况:

(1)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2)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比照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需要注意的是,农田水利不论是否包含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耕地,均不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另外,征收管理规定如下:

①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③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④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38、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张某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300×15÷2=2250(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需要注意计算中免税规定,尤其注意减税的规定: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3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免征船舶吨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船舶吨税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船舶吨税的减免税优惠不同于其他小税种,其分为直接优惠和延期优惠,考试也会有可能区分某项优惠属于直接优惠还是延期优惠。下列船舶免征船舶吨税(直接优惠):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是指自身没有动力装置,依靠外力驱动的船舶。

(5)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船舶吨税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应纳船舶吨税=20000×3.3=66000(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船舶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船舶吨税应纳税额按照船舶净吨位乘以适用税额计算。难度不大,根据题意和题干信息基本就可以计算正确,送分题务必要牢牢抓住,来者不拒。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可以分为地域管辖权、公民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三类。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税收管辖权。知识点如下:

根据行使征税权力的原则和税收管辖范围、内容的不同,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其中,公民管辖权,又称国籍税收管辖扠,它是一国政府对具有本国国籍者在世界范围内取得的所得和拥有的财产行使征税权。公民是指取得一国法律资格,具有一国国籍的人,不仅仅包括个人,也包括团体、企业或公司。

2、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B,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应自行申报纳税;选项C,税务机关应根据扣缴义务人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个人所得税的规定。难度不算很大,记忆为主。相关知识点如下:

税法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正确答案】 BCE

【答案解析】 选项A,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选项D,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持有股份达到25%以上构成关联关系。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特别纳税调整。内容较多,理论性较强,有一定难度,建议多翻多看教材,混个眼熟也好上考场。同期资料的知识点相对具有可考性,相关知识点如下:

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①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①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②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③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④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4、

【正确答案】 BDE

【答案解析】 选项A,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选项C,自创的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资产的税务处理。主要以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为考查重点,但是不排除其他资产的考查。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和其他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定程度上有相通之处,固定资产相关内容总结如下: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①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③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④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⑤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⑥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2)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⑦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①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③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5、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扣除;选项E,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属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内部证据。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税务处理。此内容以记忆为主,资产损失重要知识点总结如下:

(1)资产损失清单申报适用范围:

①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②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③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④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⑤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2)资产损失专项申报适用范围:

①除上列清单申报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②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6、

【正确答案】 BDE

【答案解析】 选项A,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成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选项C,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如果确需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应商税务机关同意。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内容较多,比较容易记错,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在此拓展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

(1)可否销售原则。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

(2)功能区分原则。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3)定价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其产品类型或功能不同等而导致其预期售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4)成本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建造成本出现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5)权益区分原则。开发项目属于受托代建的或多方合作开发的,应结合上述原则分别划分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7、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选项B,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涉税处理。关于涉及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征收管理,既可以出文字性选择题,也可以出计算性选择题。知识点归纳:

(1)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的居民企业。

(2)基本方法——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

(3)分摊原则——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

(4)分摊比例计算因素及权重——收入比×0.35+工薪比×0.35+资产比×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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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正确答案】 CE

【答案解析】 选项C,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可用于担保;选项E,应税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船舶吨税的规定。难度不大,教材内容很少,直接记忆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关于纳税担保,拓展如下:

下列财产、权利可以用于担保:

(1)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

(2)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

(3)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

(4)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

9、

【正确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选项B,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难度不大,常考查的知识点还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知识点拓展如下: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7)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0、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如果不拥有经营成果的所有权,只是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E,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本题主要涉及的知识点是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的判断,这是考试的一项重点内容,难度不大,记忆为主,考生需要掌握。

11、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选项D,我国税法规定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是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并列性标准,个人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也是相对重要的一个考点。此部分内容可以理解记忆,并通过多做习题从而提高正确率。

12、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B,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是1300元,加上普通适用的费用减除标准3500元后是4800元;选项D,考虑到远洋运输具有跨国流动的特性,因此,对远洋运输船员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扣除3500元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但采掘业和远洋捕捞业无此优惠。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的规定。内容较为简单,主要是记住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相关内容如下: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社团、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薪所得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薪所得的个人。

(4)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5)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远洋运输船员。

13、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选项D,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财产租赁所得计税方法。相对其他所得,有一定难度,因为涉及的计算不同于其他所得的计算,且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14、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选项C,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个人所得税涉税处理。内容不多,但是表述比较晦涩难懂,容易混淆,主要是理解了规定的含义,再回看文字表述,就可以简单判定选项表述的正误了。

15、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选项D,在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和各国的双边税收协定中,衡量跨国独立劳动者提供劳务的地点及收入来源国,通常采用固定基地标准、停留期间标准和所得支付地标准,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通常采用停留期间标准和所得支付者标准。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国际税收的规定。此知识点本身的难度不大,主要是各项内容容易混淆。所以记忆时需要特别区分,也可以通过做题加深理解和记忆。

16、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B,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重要工具;选项C,跨国公司在高税国投资常利用资本弱化手段进行避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避税的方法和国际反避税基本方法是可考性较高的内容。相关知识点拓展:

(1)国际避税的方法包括:

①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②个人住所和公司居所转移避税。

③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④利用税收协定避税。

⑤利用资本弱化避税。

⑥利用信托转移财产避税。

⑦利用避税港中介公司避税。

⑧利用错配安排进行避税。

(2)国际反避税基本方法:

①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

②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实现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

③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措施。

④转让定价调整。

⑤加强税收多边合作。

17、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选项B,税务登记证为非应税凭证,应税的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选项D,在国外书立或领受应税凭证,在国内使用时由使用人缴纳印花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印花税的规定。印花税的应税凭证,税法采取的是正列举式,税法没列明的凭证不征印花税。相关知识点拓展如下:

(1)印花税应税凭证

①十类合同: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

②五个权证: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③产权转移书据。

④营业账簿。

⑤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2)纳税人

①立合同人。②立账簿人。③立据人。④领受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⑤使用人。⑥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3)基本优惠

根据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①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但副本或者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应另行贴花。

②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③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

④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⑤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4)计税依据

①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

②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④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

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⑤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⑥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18、

【正确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选项B,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超过85%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具体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等内容。考生要具体掌握各点的具体内容。

19、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选项C,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车船税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车船税的规定。难度不大,记忆性基础内容,记住即可。相关知识点拓展如下: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即为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对于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日期为准;对于进口机动车,购买日期以《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所载日期为准;对于购买的船舶,以购买船舶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20、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选项C,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难度不大,记忆性基础内容,记住即可。部分税收优惠总结如下: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税。

(2)符合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税。

(3)以下占用土地的行为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①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

②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

③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

三、计算题

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应纳印花税=2000000×0.5‰=1000(元),

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80000000×0.3‰=24000(元),

以货易货合同应纳印花税=2000000×2×0.3‰=1200(元),

贷款合同应纳印花税=1000000×0.05‰=50(元),

2017年应缴纳印花税合计=1000+24000+1200+50=26250(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幼儿园、医院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7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0+4000+3000)×4=268000(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2017年应缴纳房产税=[(8000-2000)×(1-20%)×1.2%+2000×(1-20%)×1.2%×6÷12+50×6×12%+800×(1-20%)×1.2%×4÷12]×10000=1057600(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2017年应缴纳车船税=25×5×30+10×5×30×50%+2×560=5620(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小税种的综合考查。难度整体不算大,主要是因为各小税种本身难度有限,而且各小问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建议大家做哪个税种就从题干搜寻相应税种的相关表述,这样不容易漏掉计算内容。计算和优惠的结合会加大计算难度,稍微不小心,可能就会落入考试的陷阱。所以,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欲摘桂冠,必须细心。

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我国在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时,限于按照规定持股方式确定的三层外国企业;选项C,乙企业持股比例=60%×30%=18%,没到达到规定的20%的持股比例;选项D,符合单一或多层间接抵免的外国企业持股比例应在20%以上。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甲企业所纳税额属于企业大华智造负担的税额=[甲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380+12)+甲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0]×60%=235.2(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甲企业净利润=2000-380-12=1608(万元)

大华智造境外所得=1608×60%=964.8(万元)

来自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964.8+235.2=1200(万元)

抵免限额=1200×25%=300(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可抵免境外税额=235.2+964.8×10%=331.68(万元),抵免限额是300万元,所以当年实际可抵免的税额为300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国际税收中的税收抵免制度。难度较大,需要先理解,然后才能做对题。此知识点算是税法(二)考试中的难点,主要是理解上有困难,绕不过弯,所以,建议通过做题来加强理解,也可以通过记住一两道经典例题,从而举一反三,套用计算思路做题。

四、综合分析题

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或非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现金形式取得的伙食补贴1000元,不享受免征优惠,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8000+15000+1000-4800)×30%-2755]×12=108060(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约克在境内居住满5年,2017年是第7年,所以应就境内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7月住房转租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000-5000-400-800)×10%=80(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通过合法公益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5000元可以全额扣除。9月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15000]×30%-2000=5500(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抽奖活动中奖奖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20%=2000(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允许扣除的捐赠限额=50000×(1-20%)×30%=12000(元),实际捐赠15000元,税前允许扣除12000元。

12月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劳务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12000]×30%-2000=6400(元)。

)【点评】此题是对个人所得税的综合考查。涉及的知识点有居民纳税人的判定、外籍个人捐赠扣除限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等。相关知识点拓展:

(1)居民纳税人的判定:一是住所标准;二是居住时间标准。

(2)外籍个人(特有)免税项目:

①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②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③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④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⑤世行、联合国直派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3)天数计算:判断居住时间——出入境的当天按1天算;计算工作时间——出入境当天按0.5天算。

(4)捐赠扣除限额:通过公益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支出可全额扣除,和居民纳税人并无区别。

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80×60%=48(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准予扣除的限额=(8000+600)×5‰=43(万元),

税前允许扣除43万元。

业务招待费支出纳税调整金额=80-43=37(万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53.33×75%=40(万元),

管理费用支出应纳税调整金额=37-40=﹣3(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此企业为医药制造企业,广告费可按销售收入的30%税前扣除。

广告费支出税前准予扣除限额=(8000+600)×30%=2580(万元)

实际支出2600万元,纳税调整额=2600-2580=20(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通过市民政局向灾区捐赠准予扣除限额=800×12%=96(万元)

实际捐赠100万元,纳税调增额=100-96=4(万元)。

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直接捐赠纳税调增额=100(万元)。

合同违约金20万元不是行政罚款,是正常经营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环保部门罚款30万元为行政罚款,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额=30(万元)。

营业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金额=4+100+30=134(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2011年亏损500万元,2013年弥补50万元、2015年弥补150万元、2016年弥补100万元,2011年未弥补亏损额=500-50-150-100=200(万元),因已超过5年弥补期,所以不得在本年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可以在本年度弥补的金额=300+100=400(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从境外A国取得的税前所得额=80÷(1-20%)=100(万元),

境外所得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

已在A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20%=20(万元)<25万元,

从境外A国取得的投资收益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可抵免额=20(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境内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额=(800-3+20+134-400)×25%=137.75(万元),

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100×25%=25(万元),

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20(万元),

甲制药厂2017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137.75+25-20=142.75(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以医药制造企业为背景的企业所得税的综合考查。涉及的知识点有业务招待费、广宣费的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境外抵免限额等内容。考查方式中规中矩,并无新意。但是在第二问的计算中,需要注意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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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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