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题
1.位于市区的J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新建项目),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5000万元。购买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总额为22000万元,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该公司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2)3月20日购入一座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00万元,增值税额为220万元。该办公楼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J公司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公楼,假定月折旧额为8万元。12月20日该公司将办公楼改造成员工宿舍,用于集体福利。
(3)该公司将位于市区的一处仓库对外出租,该仓库购置于2015年,购买时价格为600万元,每月取得含税租金7.8万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4)将公司销售部门用于跑业务的小汽车对外出售,取得含税收入8.6万元。该辆小汽车于2012年8月购进,购置原价20万元。该公司未放弃减税优惠。
(5)转让4年前自行建造的厂房,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800万元,所销售房产对应的地价款为600万元,该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进口2辆小汽车自用,关税完税价格共计28万元,支付境内不含税运费2.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关税税率20%,小汽车消费税税率12%。
(7)J公司因业务需要与K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K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劳务派遣协议,K公司为J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K公司代J公司给劳务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018年12月,K公司共取得劳务派遣收入65万元(含税),其中代J公司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23万元、为其办理社会保险14万元及缴纳住房公积金11万元。K公司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开具普通发票。
(8)J公司于2018年12月开发建造度假村,购进水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50万元;购进钢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30万元;购进其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1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2)55000万元的含税预售收入已经预缴了多少增值税?
(3)计算进项税转出金额。
(4)计算J公司销售自用的小汽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J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J公司出租仓库12月应缴纳的房产税。
(7)计算J公司进口小汽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8)计算K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1)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10000÷20000)×22000=11000(万元)
销项税额=(55000-11000)÷(1+10%)×10%=4000(万元)
(2)业务(1)已经预交增值税=55000÷1.10×3%=1500(万元)
(3)不动产净值率=[2000-(8×9)]÷2000×100%=96.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20×96.4%=212.08(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12.08万元大于已抵扣进项税额=220×60%=132(万元),所以应在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月,将已抵扣进项税额132万元从进项税额中抵减,即进项税额转出=132(万元)
(4)2012年8月购进的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8.6÷(1+3%)×2%=0.17(万元)
(5)业务(3)出租仓库应缴纳增值税=7.8÷(1+5%)×5%=0.37(万元)
业务(5)转让厂房应缴纳增值税=1800÷1.05×5% =85.71(万元)
业务(6)增值税进项税额=28×(1+20%)÷(1-12%)16%+2.5×10%=6.36(万元)
业务(8)增值税进项税额=(50+30+15)×16%=15.2(万元)
应纳增值税=4000-(6.36+15.2-132)-1500(预交)+0.37+0.17+85.71=2696.69(万元)
(6)对外出租仓库,按不含税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应缴纳房产税=7.8÷(1+5%)×12%=0.89(万元)
(7)进口环节的消费税=28×(1+20%)÷(1-12%)×12%=4.58(万元)
(8)K公司应缴纳增值税=(65-23-14-11)÷(1+5%)×5%=0.81(万元)
2.某市一家小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2018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小家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之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
(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
(3)出租土地使用权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8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48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5)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200万元。
(6)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
(7)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9)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1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上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涉及转让费用;②取得的相关票据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总和。
(3)企业全年实现的会计利润。
(4)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0)企业201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应缴纳的增值税=8600×16%+200×10%-8-480-230×10%=885(万元)
(2)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885×(7%+3%+2%)=106.2(万元)
(3)会计利润=8600-5660+700-100+200+50+8+30-1650-850-80-300-106.2=841.8(万元)
(4)销售(营业)收入=8600+200=8800(万元)
广告费用扣除限额=8800×15%=1320(万元)>1200(万元),广告费用无纳税调整额。
(5)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90×60%=54(万元)
销售(营业)收入×0.5%=8800×0.5%=44(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90-44=46(万元)
(6)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0-500×5.8%=11(万元)
(7)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40×2%=10.8(万元),调增15-10.8=4.2(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40×14%=75.6(万元),调增82-75.6=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540×8%=43.2(万元),实际扣除金额没有超过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2+6.4=10.6(万元)
(8)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50-841.8×12%=48.98(万元)
(9)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41.8+46(招待费超标)+11(财务费用超标)+10.6(三项经费超标)+48.98(公益捐赠超标)-30(国债利息免税)-(500+100×50%)(技术转让所得免征税)=378.38(万元)
(10)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78.38×25%=9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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