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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章节试题:税收征收管理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7年11月20日]  【

  答案解析

  一 、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B

  【解析】税务行政主体是税务机关。

  2. 【答案】 A

  【解析】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 【答案】 A

  【解析】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4. 【答案】 D

  【解析】选项D: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5. 【答案】 B

  【解析】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6. 【答案】 B

  【解析】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7. 【答案】 B

  【解析】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将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及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8. 【答案】 C

  【解析】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保存10年。

  9. 【答案】 D

  【解析】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要强调的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则不适用。

  10. 【答案】 A

  【解析】加征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1月16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2月26日)止,从1月16日至2月26日,一共是42日。税务机关应加收滞纳金=30×0.5‰×42=0.63(万元)。

  11. 【答案】 C

  【解析】对于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欠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12. 【答案】 A

  【解析】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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