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A
【解析】(1)选项A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增值税不视同销售;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增值税视同销售。(2)选项BC: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增值税均视同销售。
2.
【答案】C
【解析】该生产企业应缴纳增值税=5×3%+7.8÷(1+3%)×2%=0.30(万元)。
3.
【答案】C
【解析】(1)选项B:不征收增值税;(2)选项AD:免征增值税。
4.
【答案】B
【解析】2018年5月1日之前,食用盐适用11%的低税率;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甲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12000÷(1+11%)×11%=1189.19(元)。
5.
【答案】C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13年8月1日以前,购进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1170÷(1+17%)×17%+20600÷(1+3%)×2%=570(元)。
6.
【答案】B
【解析】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0000+2340÷(1+17%)+35100÷(1+17%)]×17%-3000=13940-3000=10940(元)。
7.
【答案】C
【解析】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属于价外费用。
8.
【答案】A
【解析】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销售额。
9.
【答案】B
【解析】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0.
【答案】C
【解析】该商场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0+5)×(1+20%)×17%=5.1(万元)。
11.
【答案】D
【解析】放弃免税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12.
【答案】D
【解析】折扣销售,折扣额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以扣除折扣前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甲商场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80×17%=13600(元)。
13.
【答案】B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物品,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4.
【答案】B
【解析】选项ACD:适用免税并退税政策。
15.
【答案】D
【解析】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16.
【答案】C
【解析】(1)选项AB:代理报关、代理记账属于经纪代理服务;(2)选项D:设计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
17.
【答案】B
【解析】(1)选项AD:2018年5月1日之前适用税率为11%;(2)选项C:2018年5月1日之前适用税率为17%。
18.
【答案】C
【解析】选项C: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
19.
【答案】C
【解析】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530+5.3/(1+6%)]×6%-17=15.1(万元)。
20.
【答案】C
【解析】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但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CD
【解析】淀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
【答案】ACD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3.
【答案】ABC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缴纳增值税。
4.
【答案】AD
【解析】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按3%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9476÷(1+3%)×2%=184(元);销售给小规模商业企业库存积压货物,应纳增值税=24570÷(1+17%)×17%=3570(元)。
5.
【答案】ABCD
【解析】上述凭证均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
6.
【答案】AC
【解析】个人的销售额未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应就其销售全额缴纳增值税。
7.
【答案】ABCD
【解析】上述各项均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8.
【答案】ABCD
【解析】上述各项均符合政策规定。
9.
【答案】BCD
【解析】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10.
【答案】AB
【解析】选项CD适用免税不退税政策。
11.
【答案】ABD
【解析】选项C:一般纳税人销售劳保用品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属于基础电信服务。
13.
【答案】CD
【解析】(1)选项A: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2)选项B:属于销售无形资产。
14.
【答案】BC
【解析】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应税服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的范围。
15.
【答案】ABC
【解析】打捞救助服务,没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规定。
16.
【答案】ABCD
【解析】以上利息收入均免征增值税。
17.
【答案】ACD
【解析】选项B:个人转让商标权没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18.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免征增值税。
19.
【答案】ABCD
【解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20.
【答案】ABCD
【解析】上述选项均符合规定。
三、判断题
1.
【答案】√
2.
【答案】√
3.
【答案】√
4.
【答案】×
【解析】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楼宇、隧道等室内通信分布系统,为电信企业提供的语音通话和移动互联网等无线信号室分系统传输服务,分别按照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5.
【答案】×
【解析】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6.
【答案】×
【解析】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得免征,也不得按照简易办法征收。
7.
【答案】×
【解析】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纳税人进口货物报关后,境外供货商向国内进口方退还或返还的资金,或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8.
【答案】√
9.
【答案】√
10.
【答案】√
11.
【答案】√
12.
【答案】×
【解析】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13.
【答案】×
【解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13%)。
14.
【答案】√
15.
【答案】√
16.
【答案】×
【解析】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17.
【答案】√
18.
【答案】×
【解析】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19.
【答案】√
20.
【答案】√
四、简答题
1.
【答案及解析】
(1)该企业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11000+2220)÷(1+11%)×11%+(31800+116600+21200)÷(1+6%)×6%=20820(元)。
(2)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0820-40000×17%-3400+10300÷(1+3%)×2%=10820(元)。
2.
【答案及解析】
(1)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000×17%=1360(元)
业务(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13%+1200×3%=426(元)
业务(4):应转出进项税额=4000×17%=680(元)
甲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426-680=1106(元)。
(2)业务(1):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17%=1360(元)
业务(2):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0×11%=1320(元)
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360+1320-1106=1574(元)。
五、综合题
1.
【答案及解析】
(1)不可以抵扣。税法规定,为销售免税货物发生的运费,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甲企业以旧换新业务应确认的销项税额=5850÷(1+17%)×2×17%=1700(元)。
(3)业务(4):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6%=180(元)
业务(6):应转出的进项税额=(900-200)×11%+200×11%=99(元)
甲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80-99=81(元)。
(4)业务(2):应确认的销项税额=7605÷(1+17%)×17%=1105(元)
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700+1105-81=2724(元)。
2.
【答案及解析】
(1)甲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服务免征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11%=110(元)。
(3)粮食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销售粮食收取的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应确认的销项税额=[5000+1017÷(1+11%)]×11%=650.78(元)。
(4)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作转出处理。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0。
(5)业务(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200×17%=884(元)。
业务(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10元。
业务(5):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为5100元。
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5100+650.78-884-110=4756.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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