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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教材知识点讲义:抵押权_第6页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9月28日 ]  【

  六、抵押权的消灭

  抵押权的消灭,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具有的支配力终止。抵押权消灭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押权因物权消灭而消灭

  物权消灭而导致抵押权消灭,如标的物灭失、标的物被征收。《担保法》第58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应当注意,由于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抵押物灭失后,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保险金等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这已在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中作了说明。

  2.抵押权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受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存在,是抵押权得以存续的前提条件。债权因清偿、免除等原因消灭时,抵押权也消灭。《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3.抵押权因行使而消灭

  债权人行使抵押权而导致了抵押权的消灭。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使设定抵押权和支配抵押物交换价值的目的得到实现,抵押权归于消灭。

  例题:抵押权消灭的原因,不包括( )。

  A.抵押权因物权消灭而消灭

  B.抵押权因债权存在而消灭

  C.抵押权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D.抵押权因行使而消灭

  答案:B

  解析:抵押权消灭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押权因物权消灭而消灭。

  2.抵押权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3.抵押权因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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