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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_第4页

来源: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2016年4月6日 ]  【

  附件3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5)(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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