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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综合试题及答案(8)_第5页

来源:考试网  [2019年6月4日]  【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A

  【解析】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托儿补助费、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答案】D

  【解析】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

  【答案】D

  【解析】选项A: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答案】A

  【解析】选项BCD均适用比例税率。

  5.

  【答案】A

  【解析】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非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6.

  【答案】C

  【解析】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7.

  【答案】C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定额减除800元或者定率减除20%的费用。

  8.

  【答案】D

  【解析】个人通过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扣除限额=50000×(1-20%)×30%=12000(元)<实际捐赠支出15000元,所以只能扣除12000元,吴某取得审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12000]×30%-2000=6400(元)。

  9.

  【答案】D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52000-7000)×(1-20%)÷68%=52941.18(元),支付报酬的企业应为该书法家负担的个人所得税=52941.18×40%-7000=14176.47(元)。

  10.

  【答案】A

  【解析】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每月的奖金=2800÷12=233.33(元),适用3%税率;应纳税额合计=(3800-3500)×3%+2800×3%=93(元)。

  11.

  【答案】C

  【解析】年终奖的应纳税所得额=36000+2000=38000(元)

  38000÷12=3166.67(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

  应纳税额=(38000×10%-105)+(3800-3500)×3%=3704(元)

  李某个人负担的税额=3704-2000=1704(元)。

  12.

  【答案】B

  【解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所以约翰2017年12月在我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18000-4800)×25%-1005]×(1-18000÷33000×15÷31)=4449.55(元)。

  13.

  【答案】A

  【解析】王先生取得的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8000×3)/12-3500]×3%×12=120(元)。

  14.

  【答案】D

  【解析】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的人员,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确定税率:36000÷15+3000-3500=19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李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0+3000-3500)×10%-105=3445(元)。

  15.

  【答案】A

  【解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4000÷12-3500)×3%×12=360(元)。

  16.

  【答案】B

  【解析】该项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5×10000×80%-12×10000×80%-6000÷10000×(10000×80%)-8000=11200(元),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200×20%=2240(元)。

  17.

  【答案】D

  【解析】杨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8-3)÷8×30%-2755]×8=97960(元)。

  18.

  【答案】B

  【解析】李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800-800)×10%=120(元)。

  19.

  【答案】B

  【解析】稿酬所得的抵免限额=60000×(1-20%)×20%×(1-30%)=6720(元)<在A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元,所以该项所得不需要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在B国取得的偶然所得抵免限额=20000×20%=4000(元)>3000元,该项所得需要在我国补税=4000-3000=1000(元)。针对上述境外所得张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元。

  20.

  【答案】C

  【解析】选项A:保险赔偿款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选项B: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按规定发放的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1.

  【答案】A

  【解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即实行“先分、后扣、再税”的办法。扣除主编费后的稿酬收入=62000-2000=60000(元),平均每人分得所得=60000÷5=12000(元),主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2000)×(1-20%)×20%×(1-30%)=1568(元)。

  22.

  【答案】D

  【解析】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3.

  【答案】D

  【解析】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4.

  【答案】D

  【解析】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C

  【解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2.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在1个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不满365日;选项CD:在1个纳税年度(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3.

  【答案】BD

  【解析】选项A: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者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4.

  【答案】ABD

  【解析】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5.

  【答案】AB

  【解析】选项C: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

  【答案】ACD

  【解析】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

  【答案】ABC

  【解析】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具体范围包括:(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此外,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也适用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8.

  【答案】BC

  【解析】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该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对于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按照规定计算其在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其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2017年约翰在中国境内逗留天数=8+8+22=38(天)。

  2017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0.5+6+0.5+0.5+28+0.5=36(天)。

  9.

  【答案】ACD

  【解析】选项B:财产转让所得没有固定的减除标准。

  10.

  【答案】ABCD

  【解析】上述选项均正确。

  11.

  【答案】ABC

  【解析】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2.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

  【答案】CD

  【解析】选项A: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不超过按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超过规定的部分,不能扣除;选项B: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选项C符合题意,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费用,允许据实扣除;选项D符合题意,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据实扣除。

  14.

  【答案】ABD

  【解析】选项C: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15.

  【答案】ABCD

  【解析】上述各项均符合规定。

  16.

  【答案】AD

  【解析】选项B: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且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只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的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按照“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7.

  【答案】AB

  【解析】选项C:残疾人员取得的所得适用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选项D: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18.

  【答案】AC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体工商户);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答案】AD

  【解析】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B选项不正确。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C选项错误。

  三、计算问答题

  【答案及解析】

  (1)李某2017年全年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3500)×20%-555]×12=8940(元)。

  (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在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扣除;捐赠扣除限额=50000×(1-20%)×30%=12000(元)>7000元,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捐赠支出。李某3月份审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7000]×30%-2000=7900(元)。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应当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李某4月份出版小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5000×(1-20%)×20%×(1-30%)=2800(元)。

  (4)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5月份拍卖小说手稿复印件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20%=4800(元)。

  (5)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李某6月份授课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00×4-800)×20%=400(元)。

  (6)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李某出版、连载短篇小说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1-30%)+6000×(1-20%)×20%×(1-30%)=980(元)。

  (7)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追加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李某10月、11月、12月取得的稿酬所得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30000+10000)×(1-20%)×20%×(1-30%)=6720(元)。

  四、综合题

  【答案及解析】

  (1)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应税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全年工资和独生子女补贴共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000-3500)×20%-555]×12=6540(元)。

  (2)针对李某取得的兼职收入,支付报酬的单位应该为李某负担的个人所得税=(3000-800)÷(1-20%)×20%=550(元)。

  (3)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李某取得的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和保险赔款,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4000(元)。

  (4)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李某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5)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李某少支出的差价金额=500000-260000=240000(元),240000/12=20000(元),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则李某低价从单位购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40000×25%-1005=58995(元)。

  (6)李某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0-90000-8000)×20%=20400(元)。

  (7)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归到股东个人名下,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乙企业为李某购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0-100000)×20%=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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