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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实务真题及答案_第5页

加入收藏  【 】  [ 2004-12-25 ]

3.20层住宅超过建筑限高50米;

4.沿主干道商住楼未能满足沿主干道建设大型独立公建要求;

5.东南角住宅在公园30米控制线内,层高超过3层。

(另外,主入口、建筑层数布局、道路组织等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过我认为可能不是答题点)

第六题补充:

1.公建和居住区出入口应该分开设置。

2.公建布置在主干道旁其吸引过来的车流和人流将影响城市主干道功能的发挥;小区公建配件不全,缺少托幼、小学、中学;南侧组团缺少组团绿地。

七、临时建筑违章处理

1.干道上不能设临时建筑。

2.不能占用楼房间的空地做临时建筑。

3.立案后没有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4.未对违法建设单位告知申诉和辩解的权利。

5.罚款应交到银行,而不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缴罚分离。

6.处罚决定书应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而不是主管业务处室的公章。并写清复议、诉讼的途径、时间,最后注明处罚时间。

第七题补充

1.“罚款数十万元”应进行听证,没有此程序处罚决定无效;

2.“六个单元”长度超过80m,临建占用行人通道、消防通道,违反《城市规划法》,应不予批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是违法的;

3.在“市中心”、“城市主干道”等重要地段城市规划的审批应有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4.处罚决定的作出重要地段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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