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编制程序文件时应参照GB/T 15481一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和结合本生产组织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实际需要而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编制的程序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适用,可操作进行评审,提出意见,经修改、审核后正式批准、颁布执行。
(4)应制定的程序文件一般包括: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检测工作程序、样品质量控制、技术文件控制、仪器设备质量控制、环境条件控制、外购检验用品质量控制、分包检测的控制、记录和报告、质量申诉处理等。
(三)样品质量控制
1.样品的抽取
样品是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对象,需要抽样时,抽取样品是检测工作过程的首要环节,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抽取的样品应做到真实、完整、具有代表性。
(1)规定具体的抽样方案。按照抽取的样品类别,分别编制各类样品的随机抽样方案。在技术标准中抽样方案已有具体规定的,则按照标准中的规定执行;技术标准没有规定抽样方案的,则应针对抽取样品的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的抽样检验标准研究确定可操作的具体抽样方案,纳入检验规程或作业指导文件。
(2)认真做好抽样工作记录。抽样记录是检测工作的原始凭证之一,是检测和溯源的依据。重要的是抽样人员应认真执行规定的抽样方案和随机抽样方法,封样应做到牢固、有效,并如实记载样品抽取的情况:样品情况、抽样方案、封样情况、抽样和被抽样双方人员签名等,按照抽样记录单的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完整、真实、准确。
2.样品管理
实验室应对样品的接收、保管、领用、传递、处理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样品不污染,不损坏、不变质,保持完好的原始状态。
(1)样品接收。应有人负责样品接收检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接收时要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抽样记录单上的记载,如,样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封样状况和样品是否完好等。接收人员应记录检查情况并签字。
(2)样品保管应分类存放,账物相符。为防止混淆误用,样品应附有标识。标识可分为待检、在检、已检等。
(3)复验用的备用样品,应妥善保存并做好标识和记录。
(4)样品存放场所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应符合有关的技术要求。
(5)样品应规定保存期限,以及保存期满后的处理程序。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的样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6)样品的领用和退回,应办理交接手续,做好清点核实工作,交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
(四)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
1.检测的准备
(1)检测之前,应检查样品或试样(件)的技术状态是否完好;
(2)检测用仪器设备的功能和准确度是否符合要求;使用状态是否符合检定和校准状态;
(3)环境技术条件是否满足检测的技术要求。
(4)样品、仪器设备及环境状态的检查结果应如实记录。
2.检测操作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