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顾客满意
顾客满意是指顾客对其要求已被满足的程度的感受。顾客抱怨是一种满意程度低的最常见表达方式,但没有抱怨并不一定表明顾客很满意。即使规定的顾客要求符合顾客的愿望并得到满足,也不一定确保顾客很满意。
由于顾客满意是顾客通过对一个产品(或一项服务)的可感知的效果(感知质量)与他的期望(认知质量)相比较后所形成的感觉状态,因此,满意水平是可感知效果和期望值之间的差异函数。顾客可以经历三种不同感觉状态中的一种。如果效果低于期望,期望得不到满意,则顾客不满意;如果可感知效果与期望相匹配,期望得到满足,顾客就满意;如果可感知效果超过期望,顾客就会高度满意,直至产生忠诚。
若顾客抱怨就须看组织是如何对待的。一旦受理抱怨顾客感知结果判断好,那么仍然可以使顾客满意或忠诚。否则顾客将不再购买、投诉直至诉讼。
2.顾客满意的特性
顾客满意有以下基本特性:
(1)主观性顾客的满意程度是建立在其对产品和服务的体验上,感受的对象是客观的,而结论是主观的。顾客满意的程度与顾客的自身条件如知识和经验、收入状况、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等有关,还与媒体传闻等有关;
(2)层次性处于不同层次需求的人对产品和服务的评价标准不同,因而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人或一个人在不同条件下对某个产品或某项服务的评价不尽相同;
(3)相对性顾客对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成本等经济指标通常不熟悉,他们习惯于把购买的产品和同类其他产品,或和以前的消费经验进行比较,由此得到的满意或不满意有相对性;
(4)阶段性任何产品都具有寿命周期,服务也有时间性,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满意程度来自于过程的使用体验,是在过去多次购买和提供的服务中逐渐形成的,因而呈现出阶段性。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是现代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组织与顾客的关系是依存关系,没有顾客或者不能满足顾客要求的组织是不能生存的。关注顾客,也是关注组织自己,两者是相统一的。由于顾客的需求是变化的,反映产品的质量特性也是变化的,组织不仅要考虑顾客当前的要求,还应考虑顾客未来的需求,以适应顾客不断变化的需要。顾客要求,包括明示的、隐含的和法律法规必须履行的三个方面,顾客总是从自己的感受来理解产品质量,难以全面地对产品提出准确的量化要求。同样,对于非针对特定顾客的产品,大多数顾客都难以直接与生产组织接触。所以,满足顾客要求的责任,只能落在组织自己身上。顾客提到的要求和期望要给予保证,顾客没有提出的要求和期望,同样要给予关注和满足;而且只有超越顾客的期望,才能满足顾客要求,使顾客满意乃至忠诚。
3.Kano模型
日本质量专家Kano(狩野)把质量依照顾客的感受及满足顾客要求的程度分成三种质量:理所当然质量、一元质量和魅力质量。
A:理所当然质量,当其特性不充足(不满足顾客要求)时,顾客很不满意;当其特性充足(满足顾客要求)时,无所谓满意不满意,顾客充其量是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