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认为,产权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巴泽尔进一步指出,“运用资产取得收入和让渡资产需要通过交换,交换是权利的相互转让”,因此他把交易成本定义为与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对交易过程的比较广泛的理解,使得一部分产权学派经济学家认为:“交易费用在产权从一个经济主体向另一个经济主体转移过程中所有需要花费的资源的成本。这包括作一次交易(如发现交易机会、监督成本的)的成本和保护制度结构的成本(如维持司法体系和警察力量)”。柯武刚则认为:“交易成本是在产权(根据契约)被用于市场商务活动中的交易时发生的。首先,交易成本由信息搜集(在作出决策之前找到足够数目的交易伙伴,弄清他们的地址、他们产品的设计、质量、可靠性以及在大量其他相关的方面)成本构成”,还有谈判成本、缔约成本、监督履约情况的成本、可能发生的处理违约行为的成本。这些信息成本和为契约作准备的成本都是先于交易决策而‘沉淀’的。他们都强调了产权在交易过程中的核心地位,认为交易的核心就是自由选择、让产权获得其归属的过程。因此,“交易成本就是建立和维护产权的成本”。总之,他们把交易成本视为执行交易功能的成本,是在交易中为界定、保护实施产权而消耗的资源的总和。
3.从不确定性出发,加深对信息成本的分析
交易过程是交易者的动态博弈过程,交易环境的稳定与否,对交易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由于交易者各方劳动分工知识和交易知识的局限性,使得他们面对复杂的交易情况,无法穷尽所有的可能。交易环境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对信息的识别、搜集、分析、加工、综合和处理,依赖于其外部感觉材料的供给状况、交易主体的认知结构及其在劳动分工中的相互地位,引发了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问题。在参与交易博弈过程的一方,其决策行为取决对另一方行为的判断。对此,达尔曼认为,交易费用就等于信息费用,因为寻求交易方、协商和决策、监督和执行都与信息相关。人们需要搜集有关价格、产品质量与劳动投入的信息,寻找潜在的交易方,了解他们的行为和所处的环境。人们对有关商品及供求情况的信息不充分,导致了协商和决策的成本;人们对交易的另一方信守契约程度的缺乏了解和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使得监督成本和执行成本存在。因此,人们便可以通过减少不确定性的行为,使影响交易各方的各种因素和行为成为可预见的信息,从而顺利完成交易过程。
4.从机会主义出发,加深对监督执行成本的研究
由于存在不确定性,人们不可能穷尽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可能,因此他们会适时调整其交易策略,“千方百计地谋求自身利益”,因此机会主义行为就会出现在交易过程中:
(1)交易各方利用信息不对称、决策不确定而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2)当交易偏离了交易准则时,交易各方机会主义式的讨价还价,使得交易的达成费时费力;
(3)双方对价格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交易中一方被迫接受不利交易条件蒙受的损失;
(4)博弈过程中,交易各方对专用性租金的争夺。
新制度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威廉姆森从机会主义动机出发,给出了对交易成本定义的看法。他认为机会主义是研究交易成本的核心概念,它对涉及人力、物质资本特定投入的经济行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他把由交易困难、在交易中接受不利交易条件和交易不成造成的损失都视为交易成本。实际上,这些交易成本都是机会主义行为造成的。机会主义的存在,使得交易各方对谈判过程中契约的达成要求更高的条件:更严格的商检标准、检验机构、索赔条款、抵押标准,并在契约执行过程中采取更大的执行力度,强化履行契约的行为。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