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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咨询工程师《政策规划》章节知识点:第四章第四节_第3页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9月23日 ]  【

  (二)商品劳务税制度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过程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增值税是我国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其收入居各税之首。

  (1)增值税类型。根据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的处理方法不同,增值税被分为三种类型:

  消费型增值税。其特点是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从计税依据中将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全部扣除。大部分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采用消费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其特点是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从计税依据中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折旧部分。从整个社会看,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收入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其特点是不允许纳税人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课税对象相当于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总合,从整个社会看,与国民生产总值一致,故称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一种不彻底的增值税。

  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2)增值税税率。根据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我国增值税率为: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2)、3)规定外,税率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的,税率为13%。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3)应纳税额的计算。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4)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2.消费税

  消费税是针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等如下:

  (1)征收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游艇等14个税目。

  (2)消费税税率。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实行从价定率的税目包括:雪茄、烟丝、酒精、其他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率从1%~40%不等。

  实行从量定额的税目包括:成品油(0.10无/升~0.28元/升)、黄酒(240元/吨)、啤酒(220元/吨~250元/吨)。

  实行复合计税的税目包括:白酒(20%加0.5元/500克)、卷烟(30%~45%加

  0.003元/支)。

  (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4)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

  2)进口环节。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 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与零售环节征收。

  3.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1)计税依据。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全额,税额不受成本高低影响。

  (2)征收范围。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增值税征税范围以外的所有经营业务。

  (3)营业税税率。根据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税率如下: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税率为5%;娱乐业税率为5%~20%。

  (4)免征营业税的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项目包括: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托儿、养老、教育、医疗婚介、殡葬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残疾人员个人、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与劳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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