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决策程序
㈠我国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发展历程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凡使用政府资金的项目一律实行审批管理;对于不使用政府资金由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管理,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区别不同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性质、类别、事权等情况分别实施核准制或备案制等相应的项目策划与决策程序,从而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开始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
为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投融资体制迎来了新的重大改革。《意见》是我国投资体制领域、改革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综合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创造性的推出“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责任制”“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试点金融机构依法持有企业股权”“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新模式、新举措,对于充分激发各方面扩大合理有效投资的活力与动力,发挥好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国人大第十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投资体制深化改革列入日程,近期国务院常以及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继续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种种改革措施表明,今后我国的投资决策将更加注重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创造性地提出 () 、“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试点金融机构依法持有企业股权”、“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一系列投融资体制改革新模式、新举措。
A. 先建后验 B. 多评合一、统一评审 C. 投资备案范围最小化
D.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责任制 E. 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
【答案】BD
㈡审批制项目决策程序
本节所称的审批制项目决策程序,主要是指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其他使用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除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项目决策程序外,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除特殊情况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开工报告外,一般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
⒈编制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应是明确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内的重大项目,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该类项目必须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建立覆盖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库,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单位根据规划要求报送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功能定位和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
⒉项目建议书的受理与审批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事权,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以及需要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统筹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其中特别重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批准;其余项目按照隶属关系,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后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批复项目建议书(一般称项目立项),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如有必要,项目审批部门在受理项目建议书后委托入选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项目审批部门在批准项目建议书之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集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作为编制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参考。
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查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规定要求。
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简化相关文件内容和审批程序。
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受理与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按照原申报程序和事权向原项目审批部门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应附以下文件:
⑴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需要时);
⑵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需要时);
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需要时);
⑷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者节能登记表(需要时);
⑸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需要时);
⑹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在项目审批部门受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一般按规定时限委托相应入选工程咨询机构进行项目评估。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项目审批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
对于项目单位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建设管理经验的直接投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实行代理建设制度(简称“代建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备工程管理经验和能力的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建设实施。
⒌转入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组织初步设计
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项目单位可依据批复文件,按照规定要求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等,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初步设计。
对于政府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
【例】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批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应附有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
B.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深度由项目决策者确定
C.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应采用专家评议制度
D.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即视为项目立项
【答案】B
【例】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一般不再审批()。
A.项目建议书B.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C.初步设计D.开工报告
【答案】D
【例】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必须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编制()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明确计划内的重大项目,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
A.1B.2C.3D.4
【答案】C
㈢核准制项目决策程序
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权限,由国务院颁发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是指企业投资列入国务院颁发《核准目录》内的项目。为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原则上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投资行为。对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公共安全战略布局),政府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确需依法进行审查把关的,应将相关事项以清单方式列明,最大限度缩减核准事项。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 |
企业投资项目 管理负面清单制度 |
除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制,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 |
企业投资项目 管理权力清单制度 |
将各级政府部门行使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权以清单形式明确下来,严格遵循职权法定原则,规范职权行使,优化管理流程 | |
企业投资项目 管理责任清单制度 |
厘清各级政府部门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权所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 |
“三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做到依法、公开、透明。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书),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唯利升重共荣)
实行企业投资核准制项目的核准程序一般为:
⒈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书)
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在完成企业内部决策之后,应当由项目申请单位自主编制或选择具备相应资信或能力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⒉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由地方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应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地方的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地方企业投资项目,应由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分别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权限的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规定由省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初审的,应当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与其联合报送。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应当分别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直接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分别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分别附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应当由国务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⒊项目受理与项目核准
核准机关在受理项目申请书后,应当从下列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
⑴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⑵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⑶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⑷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涉及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的,核准机关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回复。
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政府部门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并联核准。精简投资项目准入阶段的相关手续,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用海)预审以及重特大项目的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按照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协同下放审批权限,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
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原则,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列明项目核准的申报材料和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为项目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
对专业性强以及其他需要委托在咨询机构评估的核准项目,由核准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委托相应咨询机构评估,据此出具核准意见。
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应当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或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
【例】核准制项目的“三个清单”管理制度包括企业投资()。
A.项目管理正面清单制度B.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C.项目管理权力清单制度
D.项目管理责任清单制度E项目管理义务清单制度
【答案】BCD
【例】根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查的内容有()。
A.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B.生产技术方案 C.项目产品市场 D.经济效益指标 E.生态安全影响
【答案】AE
㈣备案制项目决策程序
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精简审批、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的关键措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除《核准目录》范围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原则,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⑴企业基本情况;
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⑶项目总投资额;
⑷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机关收到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发现已备案项目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者实行核准管理的,应当及时告知企业予以纠正或者依法办理核准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
备案机关不得对备案项目设置任何前置条件。
项目备案申请单位依据《项目备案通知书》和项目备案代码,办理规划、土地、施工、环保、消防、市政、质量技术监督、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后续手续。
为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取消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技术审查类的相关审批手续,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
【例】关于投资项目备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A.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备案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B.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无需备案的投资项目目录
C.备案信息包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D.备案机关收到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
E.项目备案申请单位依据《项目备案通知书》和项目备案代码,办理规划、土地等后续手续
【答案】ACDE
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决策程序
实施PPP项目决策程序的项目,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的建设和运营模式的项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在完善政府投资体制中明确提出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交通、环保、医疗、养老等领域采取单个项目、组合项目、连片开发等多种形式,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
这类项目的决策,一般仍应纳入正常的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审批制项目决策程序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应的立项、决策审批。在此基础上,按照PPP模式的内涵、功能作用、适用范围和管理程序等规定,完善决策程序。
⒈识别、筛选适用PPP模式备选项目,列入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
⒉项目准备,组织编制实施方案,交联审机构审查
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建立专门协调机制,指定项目实施机构负责……
项目实施机构应对公共服务类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通过验证的,由项目实施机构报政府审核;未通过验证的,可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验证。经重新验证仍不能通过的,不再采用PPP模式。
【例】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其决策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PPP项目通常以项目实施方案代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B.PPP项目应由社会资本承担主要风险
C.准备组织实施的PPP项目均应来储备项目库
D.PPP项目应按照审批制项目决策程序要求审批
【答案】D
㈥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决策程序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适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需要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单独审批。
投资补助是指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投资贴息是指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均为政府投资性无偿投入,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主要包括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简称国外贷款)项目,是指借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及与贷款混合使用的赠款、联合融资等投资项目。国外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按照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适应当前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理念的新需求等。
⒈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
⑴制定工作方案,发布申报公告或通知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首先制定工作方案,发布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申报公告或通知。
⑵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需要申请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的项目,申请单位按照发布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申报公告或通知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⑶资金申请报告的初审和申报
通常资金申请报告按照项目性质和归口分类管理要求,对企业申报项目汇总,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相应审批机关,并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对于按照应当报国务院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可以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项目经审批或者核准后,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按照规定应当由地方政府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批准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按照规定,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或者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核准或者备案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⑷资金申请报告的受理、批复和下达
对于使用中央政府资金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相应部门按规定要求受理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应的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资金申请报告后,视具体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确有必要时可以委托相关咨询机构进行评审。项目单位被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对同意安排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批复其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可以单独批复,或者在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时合并批复。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应当确定给予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金额,并根据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情况,一次或分次下达投资计划。
采用贴息方式的,贴息资金总额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总额,按当地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贴息率应当不高于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的上限。
对于补助地方的数量多、范围广、单项资金少的和下达年度投资规模计划时无法明确到具体项目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打捆或切块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对于使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应按照地方政府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⒉国外贷款项目
⑴编制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是项目对外开展工作的依据。借用国外贷款的项目必须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外债管理及国外贷款使用原则和要求,编制国外贷款备选项且规划,并据此制定、下达年度项目签约计划。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亚投行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备选项目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商财政部后报国务院批准。
⑵申报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
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纳入国外贷款规划的备选项目。
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由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资金、承担贷款偿还责任或提供贷款担保的,应当同时出具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
申报纳入国外贷款规划的备选项目材料应包括:
①项目简要情况;
②项目建设必要性;
③拟申请借用国外贷款的类别或国别;
④贷款金额及用途;
⑤贷款偿还责任。
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履行相应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1)由中央统借统还的项目,按照中央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2)由省级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还款担保的项目,按照省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项目审批权限,按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应当报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均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审批权限不得下放。
3)由项目用款单位自行偿还且不需政府担保的项目,参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规定办理。凡《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的项目,其项目申请书分别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外的项目,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3)编制、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并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用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须向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直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由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不再单独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条件受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其审批的条件是:
1)符合国家利用国外贷款的政策及使用规定;
2)符合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3)项目已按规定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4)国外贷款偿还和担保责任明确,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落实;
5)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贷款已初步承诺。
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准文件,是对外谈判、签约和对内办理转贷生效、外债登记、招标采购和免税手续的依据。
未经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的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对外签署贷款协定、协议或合同,外汇管理、税务、海关等部门及银行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为适应新形势下利用国外贷款的新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依据“顶层设计、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研究优化整合国外贷款管理程序,以充分利用国外优惠贷款资源支持国家重点领域改革。
【例】关于项目核准和项目资金申请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外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批的先决条件是国外贷款机构批准对项目贷款
B.项目用款单位自行偿还且不需要政府担保的项目,无需报送项目申请书
C.国外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按照地方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
D.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与地方投资主管部门的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合并报送
【答案】D
【例】未经()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的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对外签署贷款协定及银行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A.中央银行和财政部B.国务院和中央银行C.国务院及财务部D.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答案】D
【例】为适应新形势下利用国外贷款的新要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依据()的原则,进一步研究优化整合国外贷款管理程序。
A.顶层设计、简政放权、公开透明B.分层设计、简政放权、公开透明
C.底层设计、简政放权、公开透明D.顶层设计、合理选择、公开透明
【答案】A
㈦企业自主决策的投资项目
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权责划分,企业投资项目一般由企业的战略投资部门研究提出,经经理层讨论后,报决策层审定,特别重大的投资决策还要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有的企业投资项目,是由项目发起人及其他投资人出资,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出资人或其授权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决策。
企业投资项目 根据决策要求不同可以分为 |
国内企业境内投资项目 | |
国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 | ||
外商投资项目 |
中外合资、合作项目 | |
外商独资项目 |
⒈国内企业境内投资项目
国内企业境内投资项目除核准目录规定的核准类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制,其项目投资决策完全由企业自己做主。该类项目的决策程序由企业或投资者自主决定和规范。
⒉外商投资硕目
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书或备案申请,除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产业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核外,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核。
外商投资项目决策应根据《外商投资项目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要求执行。
境外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内的非禁止投资领域,须进行外资准入许可;投资有股权要求的领域,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分类管理,分别为:
⑴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决策程序
对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限额及以上的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限额及以上的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对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类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限额以下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限额以下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以上总投资限额应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
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
按核准权限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其决策程序为:
1)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书)
项目申请单位按国家有关要求和内容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向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申请报告初审
对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务院核准的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申请报告提出初审意见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项目所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的意见。
3)受理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可委托入选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
对于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4)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审批
对予以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向项目申请单位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并抄送同级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等相关部门;对不予核准的项目,应以书面决定通知项目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项目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程序
对于不在《核准目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核准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拟申请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需由项目申请单位向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和投资方基本情况等信息,并附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资料。
【例】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除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产业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核外,还要从()等方面进行审核。
A.外资来源 B.市场准入 C.外汇收支 D.筹资方式E.资本项目管理
【答案】BE
⒊境外投资项目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将境外投资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类,实施分类管理。
境外投资项目是国内各类法人(简称投资主体)以新建、购并、参股、增资和注资等方式进行的境外投资项目,以及投资主体以提供融资或担保等方式通过其境外企业或机构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所称的境外投资项目,是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项目。
国家根据不同情况对境外投资项目分别实行核准和备案管理。其核准或备案的主流程与外商投资项目策划与决策程序相近,但仍需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符合产业政策、保障公共利益、资本项目管理等公共管理角度进行项目核准或备案管理。
⑴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程序
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敏感类项目包括:
1)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
2)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
该办法所称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
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2)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3)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4)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该办法所称敏感行业包括:
1)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2)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3)新闻传媒;
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直接向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此处教材错误,正确内容应为: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核准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核准机关提交。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对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的项目出具确认函。(此条已删除,仅要求将有关信息告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不需核准、备案。)
⑵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程序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除境外投资实施项目核准制以外的企业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此处教材错误,正确内容应为: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中:
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下同)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项目,地方企业应填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并附有关附件,直接提交所在地的省级政府改革部门,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备案申请表及有关附件。此处教材错误,正确内容应为: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表并附具有关文件。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备案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备案机关提交。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主要从是否属于备案管理范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公共利益,以及投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投资实力等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时限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出具备案通知书;对不予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以书面决定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投资主体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