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申请报告
1、项目申请报告是《核准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为获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行政许可而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2、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1)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2)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分析;(3)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4)节能方案分析;(5)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6)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分析;(7)经济影响分析(8)社会影响分析。(9)结论建议
2).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进口设备及金额。
报送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送以下文件:(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2)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3)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4)省级或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5)省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6)省级或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7)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有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3).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1)项目名称、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背景情况及投资环境情况。(3)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目标市场,以及项目效益、风险情况。(4)项目总投资、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融资方案及用汇金额。(5)购并或参股项目,应说明拟购并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报送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送以下文件:(1)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2)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3)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4)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5)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6)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报送信息报告,并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确认函件。
4)、项目申请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关系和区别
项目 |
项目申请报告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范围与作用 |
适用于企业投资实行政府核准制的项目 |
适用于所有投资建设项目 |
目地 |
对政府关注的项目外部影响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证说明,报请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 |
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供企业内部决策机构使用;并作为贷款方确定贷款的依据 |
内容 |
主要是从规划布局、利用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等方面进行论证;对于市场、技术、资金来源、财务效益等不涉及政府公权的“纯内部”影响,不作为主要内容,但需要简要说明 |
包括项目的内、外部条件和影响,既要对市场前景、技术方案、选址、投资估算、融资、财务效益、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与研究;又要对政府关注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