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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试题_第6页

来源:考试网 [ 2014年9月25日 ] 【大 中 小】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学术论文

  22.产品质量仲裁检验

  23.计量检定规程

  24.测试

  25.检疫管制物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26.标准化技术和管理领域主要包括哪些工作?

  27.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章“产品质量监督”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28.实施标准的方式主要有哪些种类?

  29.技术监督行政复议的原则有哪些?

  五、论述题(本大题10分)

  30.试论述计量管理的原理。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1.刘某一日晚归,在上楼梯时,因楼梯处的灯泡被人打破,刘某想起自己1年前在商场购得的打火机,便拿出调至最大火苗状态,借此照明上楼。走到家门口时。打火机突然在手中爆炸,刘某被炸伤,后花去医疗费9000余元。刘某伤愈后,以某商场和打火机厂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商场认为,商场进货时已经验收,该打火机有验收合格证。该打火机存在质量缺陷,是生产厂家的责任,商场并无责任。被告打火机厂辩称:该打火机是1年前投放销售市场的,至今销路甚好。该打火机外包装上明示:“产品出售3个月内,可因产品质量问题由厂家免费修理或者更换,实行三包。”而原告1年前购买的打火机,远远超出“三包”期限;且打火机是用来点烟的,原告调至火苗最大状态用来照明,这是原告使用不当,因此,打火机厂不负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打火机在火苗很大又长时间燃烧时,会导致贮气室压力过大而爆炸,因此,该打火机在质量上存在缺陷。

  请问:(1)被告某商场的观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2)被告打火机厂的观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32.背景资料:原告华某为筹建一大型购物超市,在进行店面装璜过程中需要使用一批地面砖。2003年7月26日,华某与仇某经协商达成买卖地面砖的口头协议,由华某向仇某购买规格为50cm×50cm的地面砖469块,每块2.80元。后仇某派人将上述地面砖送至华某处,华某给付了部分货款,但是该批地面砖没有具体的生产厂名、厂址和产品合格证。同年8月初,华某将地面砖铺设完毕。8月5日,华某向仇某支付了其余货款。当日,仇某向华某出具收条一份,载明:收到华某瓷砖款1312元。同年8月中旬,华某购买的地面砖开始出现表面剥落和磨损等严重现象,其遂与仇某进行交涉,仇某也到现场进行了察看,但双方对如何处理纠纷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同年9月28日,华某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此后,消协也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为此,华某一纸诉状将仇某送上了被告席。

  结合课本知识,谈谈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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