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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税法》复习资料:单选题篇

来源:华课网校  [2020年2月4日]  【

  1、税的特征包括法定性、普遍性、公共对价性。

  2、依据税负能否转嫁,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3、1789年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第13条“为了维持军警力量和行政费用,公共捐税是不可少的,此项捐税应当在全体公民中按照他们的能力平等地分摊”的规定体现了普遍性。

  4、依据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这通常被认为是税收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分类。

  5、“国家与个人是各自独立平等的实体,国家征税与人民纳税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相互交换”体现了交换论的说法。

  6、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7、“国家类似保险公司,而国民类似被保险人,国民由国家为其保障生命、人身和财产,税是国民缴纳给国家的相应对价,相当于保险费”体现了保险费论的说法。

  8、税的本质义务论的代表人物是瓦格纳。

  9、“税是国民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费用,私人为了自身消费而支付费用的现象,正是典型的市场等价交换行为在公共财政活动中的反映,从而税收也就具有了公共产品‘价格’的性质”体现了税收价格论的说法。

  10、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税的本质再生产论的代表人物是史泰因。

  12、税的本质是公共对价的公法之债。

  1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能涉及以下行为,其顺序为:按法律行为法规的规定缴纳钱款及滞纳金;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14、税法的特点包括:税法结构的统一性;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不可分性;税法规范的技术性。

  15、凡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的件数的,适用定额税率。

  16、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

  17、车船税,是以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

  18、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属于财产税。

  19、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20、税法解释的特有原则包括:实质课税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纳税人原则。

  21、实质课税原则发端于德国。

  22、契税是因土地、房屋权属发生移转变更而在当事人之间订立契约时,由产权承受人缴纳的一种财产税。它属于动态财产税。

  23、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凡计税依据为凭证所载明的金额的,适用比例税率,其中,各类有名合同均适用比例税率。

  24、税之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税之法律关系是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税之法律关系是基于税法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税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始终是国家或其征税机关。

  25、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是宪法层面上的税收分配系。

  26、国家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是行政法层面上的税收分配系。

  27、以下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8、德国是首次提出“税收之债”的概念的国家。

  29、专属性、法定性、不可处分性属于课税权特征。

  30、《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入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

  32、依法纳税是税法规定的基本义务。

  33、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少数发达国家所采用的税制结构是以货物和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34、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少数发展中国家所采用的税制结构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35、车辆购置税是属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和管理的项目。

  36、目前新增的免税项目还包括: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2.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3.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

  37、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法中的分类方式。

  38、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件。

  39、差别比例税率包括: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40、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差别比例税率。

  41、税收优惠措施有减免税、起征点、免税额。

  42、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

  43、房产税实行比例税率,其中,依照房产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租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44、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期货;邮票的生产;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45、混合销售行为、对建筑业混合销售的特殊规定、销售代销货物是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46、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

  47、我国房产税的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以经营管理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以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的,或者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以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48、销售或进口粮食、报纸、化肥的,按增值税低税率计征。

  49、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的增值税征收税率是3% 。

  50、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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