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用闭卷笔答形式,限时150分钟内完成。试卷由三个部分组成,即试卷Ⅰ(单项选择题)、试卷Ⅱ(简答题、计算题、证明题、综合应用题)和答题卡;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试卷Ⅰ所有答案均须按要求使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试卷Ⅱ要求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答案而不能使用铅笔或红笔作答。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构成,主观题占60%,客观题占40%。试题量以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完全部试题并有适当时间检查答案为度。考试时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二、《高等数学(二)》试卷变化
1.试卷的内容构成变化
《高等数学(二)》考试内容包括两个部分,分别为线性代数和概率统计。试题类型有五种:单选题、简答题、计算题、证明题和综合应用题。每种类型题中都包含线性代数和概率统计题目,一般先出现线性代数试题,后出现概率统计试题。从10份试卷可以看出概率统计无论是在题量上,还是在分值上都略微高于线性代数的内容,但是近几次考试中,两部分内容的合计分值的差距有所减小。
2.试卷的题量构成变化
《高等数学(二)》试卷一般包含26或32道试题。2001年10月至2003年10月整份试卷包含32道试题,其中概率统计为19道题,线性代数为13道题。但自2004年1月起《高等数学(二)》试卷的题目总数改为26道试题,其中概率统计为14题,线性代数为12道题目。
3.试卷的分值构成变化
《高等数学(二)》试卷满分为100分。2001年10月至2003年10月的试卷中,概率统计的内容占59分,线性代数的内容占41分。自2004年1月起试卷发生了 变化,概率统计内容占52分,线性代数的内容占48分。
4.试卷的题型构成变化
2001年4月至2004年10月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二)》试卷中五种题型各自包含的题量和其在试卷中所占的分值如表一所示(见后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