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的税收原则
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瑞士经济学家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和德国新历史学派的代表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一)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
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理论是以亚当·斯密提出的税收原则为基础的,他首先赞成亚当·斯密提出的公平原则、确实原则、便利原则及节约原则,然后又从经济发展的观点出发,补充了四项原则,它们是:
1.税收不可侵及资本;
2.不可以总产品为课税依据;
3.税收不可侵及纳税人的最低生活费用;
4.税收不可驱使财富流向国外。
(二)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瓦格纳的四项九端原则:
1.财政政策原则
(1)充分原则,即税收必须能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
(2)弹性原则,即税收收入必须能充分适应财政收支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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