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民经济原则
(1)税源选择原则,即税源选择必须适当,一般而言,可以作为税源的有所得、资本和财产三项,但以所得作为税源最为适当。
(2)税种选择原则,即税种的选择必须考虑税负转嫁问题,应将税负的归宿点落在应该承担税负的人身上,因为谁负担税收,要比谁缴纳税收更为重要,所以,税种最好选择不易转嫁的所得税。
3.社会公平原则
(1)普遍原则,即对一切有收入的国民,都要普遍征税,不能因身份或社会地位特殊而例外,要做到不偏不倚。
(2)平等原则,即不承认收入和财富的自然分配状态是合理的,应根据纳税能力的大小课税。
4.税务行政原则
(1)确实原则。即税收法令必须简明确实,在解释上不容置疑;税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当的技术知识,以免征税时查定不实;纳税时间、地点及方式都应明确告知纳税人,使纳税人有所遵循。
(2)便利原则。即政府征税应为纳税人的方便考虑,纳税的时间、地点和缴纳方式等都应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出发。
(3)征税费用节约原则。即征收管理所开支的费用,应力求节省,以增加国库的实际收入;同时,征管费用不单纯指征税的费用,纳税人因交税而直接负担或间接负担的费用也包括在内,所以,如果纳税人直接或间接的负担或损失过重,也是不符合这一原则的。
综上所述,瓦格纳的税收原则是完全为他提出的社会政策服务的,由于他的理论核心是建立在社会政策基础之上的,所以他将税收原则也称为社会政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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