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餐饮业法规》章节考点:第10章
价格是商品经济的货币表现,它反映着一定的生产关系,主要表现为商品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价格法的作用:
1. 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
2. 规范公平竞争环境,优化价格形成机制。
3. 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协调生产与消费的关系。
4. 规范、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控,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是指经营者从事违反了我国《价格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规规定,扰乱市场正常价格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政府定价行为,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活动。
价格总水平的调控
市场价格总水平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各种商品或服务价格动态的综合反映。
价格总水平的三个重要界限:
1. 价格上涨幅度不得超过经济增长率。
2. 不超过人们工资增长的幅度。
3. 不超过银行存款的利率。
价格管理体制是国家关于价格管理机构的设置,权限划分和职能的法律制度。
税收的概念:税收简称税,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法律规定无偿的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体现了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税收的特征:
1. 国家的主体性。 2. 公共的目的性。
3. ,强制性。 4. 无偿性。 5. 确定性。
税收的职能:
1. 筹集资金的能力。
2. 宏观调控职能。(配置职能,稳定职能)
3. 再分配职能。
税收的种类
1. 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
2. 直接税和间接税。
3. 从量税和从价税。
4. 中央税和地方税。
5. 价内税和价外税。
税法概念:税法是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主体:税法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税法客体:征税客体也称征税对象或课税对象,即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
税目和计税依据是对征税对象在质与量上的具体化。
税目:就是税法规定的具体项目。
计税依据:也称计税标准、计税基数,简称税基。
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
纳税时间:是指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期限,因而也称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向征税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
流转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以依法规定的商品(包括劳务)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类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增值税:增值税是对那些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或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或个人,以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税率一般称三档:
1. 基本税率17%,适用于一般情况。
2. 低税率13%,适用于粮食类、能源类包括生活用能源、饲料农用类以及规定的其他货物。
3. 零税率仅适用于法律不禁止或不限制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及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区等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纳税额计算:
1. 一般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
税额。
2. 小规模纳税的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征税率,
通常为6%,小规模商业企业为4%。
3. 进口货物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4. 税收减免:主要对象农业自产自销的,古旧图书,教学科
研的进口仪器,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
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指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定额只有汽、柴油和黄、啤酒。纳税额=消费品销售额乘以税率。
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收入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营业税的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餐饮业人力资源又称劳动力资源或服务资源,是餐饮企业的全部员工所具有的劳动能力的总和,具体体现为员工的生产或服务能力。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劳动合同的性质:
1. 劳动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
2. 劳动合同的实质在于让渡劳动力使用权而非提供劳务。
3. 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工资的概念: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提供的数量和质量,根据预先预定的标准以货币的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