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统计法规概论》重点资料:第三章
第三章 统计的基本任务和管理体制
第一节统计的功能和基本任务
一、 统计的功能
(一)统计的功能概述
统计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统计的认识功能。
统计是人类着重从事物的数量方面进行调查研究的认识活动,是我们获取对客观事物数量方面认识的最基本途径。统计对客观事物数量方面的认识,指的是对总体的数量方面的认识,而不是个别事物的数量方面的认识。统计通过对同类大量现象的观察研究,排除偶然和次要因素的影响,以找出主要的、决定性因素作用的结果,从而得到关于事物本质特征或规律性的认识。
(2)统计的分析功能。
统计的分析功能,是指将统计方法用于分析研究过程,从而得出更全面、更具体、更深刻的认识,是进行定量分析的基本工具。
(3)统计的决策功能。
如果说统计的认识功能、分析功能是要从事物的总体数量方面揭示客观事物的特征和发展变化规律,即主要回答客观事物“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那么,统计的决策功能便是解决为实现业已确定的目标如何抉择行动方案,即要回答“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
(二)政府统计的功能。
1、政府统计具有以下功能:
(1)政府统计的信息功能。
该功能是指统计部门根据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地采集、处理、传递、存储和提供的大量以数据描述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经济信息。信息功能,是政府统计最基本的功能,其他功能都是在此功能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并且直接受其质量好坏的影响。
(2)政府统计的咨询功能。
该功能是指统计部门利用已经掌握的丰富的统计信息资源,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深入开展分析和专题研究,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各种可供选择的咨询建议和对策方案。咨询功能是信息功能的深化和发展。
(3)政府统计的监督功能。
该功能是指统计部门根据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地从总体上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的运行状态,并对其实行全面、系统的定量检查、监测和预警,以促使国民经济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监督功能依靠并建立在信息、咨询功能基础上,是对信息、咨询功能的进一步拓展,是政府统计功能的最高体现和升华。
2、正确认识政府统计三大功能的整体性。
政府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了政府统计的整体功能。其中,信息功能是基础,是保证咨询和监督功能得以有效发挥的基本前提。咨询功能,是信息功能的延续和深化。监督功能,是在信息、咨询功能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是通过信息反馈来评判、检验决策方案是否科学、可行,并及时对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提出矫正意见。监督功能的强化,又必然要对信息与咨询功能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进一步促进信息与咨询功能的优化。可见,政府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是一个有机整体。它们彼此依存,相互联系,彼此制约,相互促进。只有发挥其整体效应,才能够充分体现和发挥统计工作在现代国家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我国政府统计功能的沿革。
二、统计的基本任务
《统计法》第二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这是《统计法》对我国政府统计基本任务的法律规定。
(1)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第一项法定的基本任务。
(2)各级统计机构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第二项法定的基本任务。
(3)各级统计机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运行状态实行统计监督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第三项法定的基本任务。
关于统计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各级统计部门定期编制的宏观经济监督和预警统计报告,以及在此基础上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报告,以全面、系统地监测、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态势,揭示其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规律。二是不定期的对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报告,进而通过统计的监测和预警作用,监督和准确分析、判断宏观调控措施的综合效应和单项效应,以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三是自80年代以来,统计部门建立起来的宏观经济监测和预警制度,用一整套统计指标监测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当经济“过热”或“过冷”时,及时向政府发出警报,并提出可供操作的宏观调控建议。
作为统计监督标准的客观规律主要有:社会再生产规律、价值规律、货币运行规律、按劳分配规律、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规律、人口再生产和物质再生产的规律等。统计监督的具体标准可以归纳为:第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在正确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的,因而在统计监督实践中就应以此为标淮,检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第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根据客观规律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的,因而可以作为统计监督的标准,检查监督整个国家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和揭示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第三,各地区、各部门的责任目标。责任目标从严格意义上讲,也是根据客观规律、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制定的,因而统计监督也可以以此为标准。监督检查目标管理责制中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